果然前陣子砍殺小朋友的兇手果然說對了 ,台灣殺一兩個人是不會判死刑的台灣果然是有法治的國家,好棒啊!!!新聞內容:新竹「吳啟豪殺父案」最高法院今天上午宣判。合議庭沒有撤銷,也沒有駁回上訴,今天做出自為判決,原本更一審被判處死刑的吳啟豪,被改判為無期徒刑定讞。吳啟豪去年1月間不滿父親酒後叨念、要他找工作,與父親爆發口角後,持鐵鎚猛擊父親頭、臉部10至20次,還確認父親是否斷氣,將父親活活打死,隨後又持剪刀刺傷胞妹頸部。新聞連結
f1251218 wrote:殺人一命抵一命,更何況還殺自己的父親不判死還要花全民納稅的錢,天理何在阿???!還是有用在受刑人的某預算可以撈??所以關越久撈越多????? 他無期徒刑意味著台灣社會要養他一輩子,吃飯睡覺免費還健保有我們替他出..........台灣的法官真的該全部死一死..........
sblack1108 wrote:果然前陣子砍殺小朋友...(恕刪) 這.....吳嫌不但殺死他父親..怕他妹報警還殺傷他妹....幾天後他的母親傷心欲絕也跟著過世....他....毀了完整的家....還能讓他...這麼好吃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