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台灣已有完善的獨立檢查制度-----而軍檢制度 ,看每年為數不少以自殺或意外結案的人,而那麼多家屬在喊寃 ,就令人質疑其公正客觀性和獨立辦案能力,這個洪案更讓我們覺得軍檢的體制是有問題的.有何方式可以裁併掉這個單位或制度嗎?
審判權最重要的就是獨立自主...軍檢上面還有上級機關國防部,你看曹金生最近講話的論調跟語氣...早該廢了.....我相信全世界沒幾個國家是這種制度....狼0226 wrote:我只問一件事就好了....(恕刪)
實際上 軍檢有其存在的必要這不是替軍檢說話而是因為 軍法 實際上來說 同罪下判的比 刑法 重也因此才要把軍法跟刑法分開現在主要的問題是 軍檢屬於國防部體系根本不能獨立審案這才是問題所在坦言之 不是該廢除軍檢 而是應該把軍檢制度拉出來放在國防部底下 只會讓會她們官官相護或是 把軍法獨立出來 讓軍人可在司法體制下以軍法起訴甚至是 一罪兩罰 軍人必須同時接受刑法+軍法的處置這樣才比較有意義單純廢軍檢 我真不出意義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