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廢除軍檢制度?請立委修法可行嗎?

其實台灣已有完善的獨立檢查制度
-----而軍檢制度 ,看每年為數不少以自殺或意外結案的人,而那麼多家屬在喊寃 ,就令人質疑其公正客觀性和獨立辦案能力,這個洪案更讓我們覺得軍檢的體制是有問題的.有何方式可以裁併掉這個單位或制度嗎?

jfhsueh wrote:
這個洪案更讓我們覺得軍檢的體制是有問題的...(恕刪)

是這樣嗎?那一堆名嘴、民意代表常常在喊的司法不公,難道都是指軍檢?
經過此一事件
小弟粗以為
台灣還是存在著軍閥的
軍閥不廢
光廢軍檢是沒用的

giobling wrote:
台灣還是存在著軍閥的
...(恕刪)

軍閥若是存在的話,反對者是看不到明天的太陽的

不過,你若說有新的紅衛兵存在的話,我到是會認同你

revive wrote:
完全執政,完全負責,...(恕刪)


我只問一件事就好了.全世界有那個國家有廢除軍檢

然後軍人在軍隊中的犯罪交由民間來審判的
審判權最重要的就是獨立自主...軍檢上面還有上級機關國防部,你看曹金生最近講話的論調跟語氣...早該廢了.....我相信全世界沒幾個國家是這種制度....

狼0226 wrote:
我只問一件事就好了....(恕刪)

revive wrote:
審判權最重要的就是獨...(恕刪)


真抱歉基本上.所有民主法治國家都是這種制度.包含以前的共產國家都是

jfhsueh wrote:
其實台灣已有完善的獨...(恕刪)


有差嗎?? 監視器黑畫面的部分不是交給桃檢去偵辦了
結果桃檢的下場如何??
實際上 軍檢有其存在的必要
這不是替軍檢說話
而是因為 軍法 實際上來說 同罪下判的比 刑法 重
也因此才要把軍法跟刑法分開
現在主要的問題是 軍檢屬於國防部體系
根本不能獨立審案這才是問題所在
坦言之 不是該廢除軍檢 而是應該把軍檢制度拉出來
放在國防部底下 只會讓會她們官官相護
或是 把軍法獨立出來 讓軍人可在司法體制下以軍法起訴
甚至是 一罪兩罰 軍人必須同時接受刑法+軍法的處置
這樣才比較有意義
單純廢軍檢 我真不出意義在哪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