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鑒於原po以封鎖的方式阻止別人發言,特在此開版回復
本人理性發言,如遭人莫名申訴,請管妹認真看清楚再考慮是否應該刪文...
cman4434 wrote:
他們繳的稅通常與收入不成比例,上班族卻一毛也逃不掉,他們真的很規矩的繳稅了嗎?這件事不是很清楚說明了嗎? 如果連一年幾萬塊他們都會想逃,其他就更難想像了吧!!
再來,借人頭避牌照稅並不是國家給有錢人的福利,OK? 這還涉及侵占罪哩..
不想說了 wrote:
稅收大部份來自有錢人...(還供養勒挖鼻孔)
請問這數據從哪來的
全台八百多萬勞工繳的稅,不如少數有錢人所繳的稅?
每年約1兆6千億稅收,,所以有一兆都是有錢人所繳的囉?
台灣九百萬勞工負擔全國72%的所得稅
baddaddy wrote:
老話一句: 身障者若想享有社福補助 就應該考慮社會大眾觀感 國產休旅車夠寬敞了吧!? 有必要乘坐上千萬的歐系超跑高調炫富!? 只怕內情不單純吧!?
有錢不是原罪, 更沒有錯! 只是請妳多發揮一點善心, 一點公德心, 也多負一點點社會責任.
若已經承認自己 "家境不錯" !? 那應該不算是社會上的中下階層吧? 還扒著這點小錢補助不放何苦呢?
妳知不知道!?
據報導(之前 Google 的, 忘了留下網址), 全台灣領有身障車牌的車主, 名下那輛車有超過 1/2 平時都不是自己在使用的? (那是誰在使用!? 不用說妳絕對懂得) 且有超過 7 成房車上都未加裝身障輔助措施輔具? (那這輛車的用途為何, 不言可喻~)
說不準, 某一小部分(年紀較輕且富貴的)身障者, 其當初造成身障的原因還有議論空間!?
把妹兜風酒駕撞車(炫富)!?
騎重機壓馬路過彎犁田(耍帥)!?
政府補助的美意也因此大打折扣了..
存疑!? 口說無憑, 論據為何?
-------- 企業優免稅率 相關報導 ---------
財政部對報載 企業賺百億,繳稅比上班族低 賦稅比率偏低之說明
ETtoday: 稅制不公!企業賺百億不用繳稅 上班族 5% 起跳
天下雜誌: 企業年賺百億, 繳稅比上班族還低, 僅佔 GDP 2.7% 不到香港一半
全國人大: 中國企業所得稅將統一為 25%
以上幾位的疑問在此一併回復....
看看台灣2010年綜合所得稅統計很有趣:
2012/05/04 05:41:55
累進稅率40%, 戶數比例0.67%,平均年所得12,264,995元,平均稅額3,517,073元,平均稅率28.68%。
累進稅率30%, 戶數比例1.54%,平均年所得3,838,343元,平均稅額466,313元,平均稅率12.15%。
累進稅率20%, 戶數比例4.82%,平均年所得2,339,567元,平均稅額158,694元,平均稅率6.84%。
累進稅率12%, 戶數比例11.55%,平均年所得1,388,657元,平均稅額51,037元,平均稅率3.68%。
累進稅率5%, 戶數比例42.99%,平均年所得670,129元,平均稅額9,387元,平均稅率1.40%。
累進稅率0%, 戶數比例38.42%,平均年所得338,504元,平均稅額0元,平均稅率0%。
以上的所得以戶為單位,不是以個人為單位。
2010年的所得稅繳納資料顯示:
綜合所得總額45,816億元,稅額只有2,661億元,平均稅率只有5.8%。
綜合所得稅額2,661億元,薪資所得稅佔57%,財產所得稅佔43%。
全部納稅戶數有5,509,478戶,但累進稅率40%的戶數,算是台灣最富有的階層,只有36,851戶,佔總戶數只有0.67%。但他們所繳的所得稅額1,296億元,佔總稅額的48.7%,平均每戶年所得12,264,995元,平均每年繳稅3,517,073元,平均稅率28.68%。
另外,累進稅率0%的戶數有2,116,957戶,佔總戶數的38.42%,不必繳稅,平均每戶年所得338,504元。
累進稅率5%的戶數有2,368,725戶,佔總戶數的42.99%,平均每戶年所得670,129元,平均每年繳稅9,387元,平均稅率只有1.4%。
因此,稅率0%和稅率5%的戶數比例合計81.41%,但所繳的稅額只佔總所得稅額的8.36%。
換言之,台灣有八成的人「幾乎」沒有繳所得稅,其餘近二成的人繳了九成多的所得稅。
因此只有近二成的台灣人可以說「我們有繳稅!」。
以上轉自“Kurich的網誌”
對於以上財政數據的真實性有任何疑問嗎?
而以上真實財政數據證明,二成的有錢人繳了九成多的所得稅,各位對“稅收大部份來自有錢人”這句話還有任何疑問嗎?
有錢人享受"幾乎全部"是用他們的納稅錢所建立的福利,何錯之有?
不懂或假裝不知道,不表示別人說的就絕對不是事實...
另外,天下雜誌所稱的72%舊聞,早已遭國稅局糾正非事實了
相關錯誤請自行google查證,引用前麻煩查清楚,免得引用錯誤數據貽笑大方
而原po貼了一堆企業稅制問題,請問跟這件事裏的有錢身障者有何絕對關係?
不正常繳稅逃稅的有錢人,應該由相關單位去處理,跟身障沒有任何絕對關係
這些不法有錢人所造成的錯誤為何要由身障有錢人來承擔?
而身障與弱勢也無任何絕對關係
有錢的身障人士不代表一定是壞人,貧窮的身障人士也不代表就一定是好人
你們可以對有錢的身障人士進行道德勸說,委婉建議他們放棄享受用自己納稅錢所建立的福利
但你們沒有任何資格以高位姿態去要求他們放棄
或是要求政府設立排富的差別待遇限制他們應有的合法權利
甚至是不分青紅皁白的謾罵他們是貪婪的投機者
麻煩請搞清楚,這些人的所得也是由他們自己的辛勞付出而來
除非涉及不法,否則沒有任何人有權利指摘他們
同樣的,這些人的善心公德心和付出的社會責任,或許也比你們還要多更多
別人有何證據與權利,用這種不分對錯好壞的概論方式去指責他們呢?
如果其中有任何不法情事,請直接去檢舉,揪出那些老鼠屎,我100%舉雙手雙腳雙頭支持
除此之外請理性看待問題,不要意有所指的用不客觀的仇富心態去企圖一竿子打翻所有身障者
身障者享受福利是他們的合法權利,與有錢與否無關
如果有錢身障者願意放棄那表示他們很高尚
而如果不願放棄也沒人任何人有資格罵他們,他們應該心安理得,沒有任何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