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也不管有沒有聽過我只想知道幾件事情....


先來個懶人包補一下

2014/1/9 成立台灣司法酷斯拉獎粉絲團
2014/1/11 司法節成立台灣司法酷斯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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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什麼懶人包啊!!!)

Q1:
之後有後續嗎?好像就被選舉淹沒沒下文了??

Q2:
我找了很多相關的資訊,他好像是專門幫人家披露司法不公的案件?
是我自己可以把自身的遭遇提供給他,還是我把別人的案例告訴他?




以下提供台灣司法酷斯拉獎的相關報導↓

有人聽過"台灣司法酷斯拉"嗎?


這樣的圖是否太敷衍....

benboom wrote:
其實也不管有沒有聽過...(恕刪)


也是為了選舉吧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4/new/jan/5/today-north5.htm
很正面的活動阿....選舉做這吃力不討好的事情 沒搞頭吧
....不是啦大家離題了


我想知道的是這個活動或者團體? 到底能不能直接投稿還是說會給予更多法律協助

benboom wrote:
....不是啦大家離...(恕刪)



壹、緣起:
德雷莎修女曾說:「愛的反面不是仇恨,而是冷漠。」

司法判決不公有很多原因,或專業不足,或草率結案,或偏執剛愎,甚或收受賄賂,有錢判生無錢判死。小老百姓的冤屈無從平反,青春歲月甚至寶貴生命付諸東流,難道我們面對不公的司法,只能坐以待斃?

有鑑於司法長期受到偵查不公開原則的擴張解釋,黑幕重重,積重難反,我們深信:「凡物放在陽光下和通風處,就不會腐敗。」

我們是一群對司法改革和社會公平正義仍抱存希望的民間人士,取法乎美國的「史特拉獎」(Stella’s Award),設立「酷斯拉獎」(Godzilla’s Award),希望集結民間的力量,監督司法濫權。

「史特拉獎」是美國一家名叫「This is True. Inc,」(「這是真的」出版社)出版社的老闆Randy Cassingham所創辦。Randy Cassingham想要挖苦司法界的烏龍判決,於1992年創辦了這項獎項。這個獎項係由一群社會公正人士組成的委員會負責,專門收集「烏龍判決」案例,加以評比,集結出書,並將評比最烏龍的十大判決,頒發「獎章」,以資「紀念」。他將所有奇怪的案例一一拿出來與民眾討論,讓大家一起來當陪審團和法官,他的名言就是「You be the judge」—「人人皆法官!」

史特拉獎的案例每年都被集結成書,銷售成績相當不錯,甚至有不少民眾專門拿到法庭上刻意「當擺飾」,提醒在座的陪審團成員和法官不要做出恐龍判決,兼具警世、幽默和匡正的創意。Randy Cassingham還刻意將Stella’s award的相關網頁模仿美國法院判決主文的格式,被告一欄則是直接填上「THE U.S. JUSTICE SYSTEM 」—美國司法體制,刻意諷刺美國司法體系才是這些烏龍判決案的「被告」。
「史特拉獎」這個名字的來源,是源自於1992年,一位高齡79歲的老太太Stella Liebeck,有天去麥當勞買杯熱咖啡,因為趕時間所以就將咖啡夾在兩腿中間,一邊開車,一邊趁熱喝咖啡。結果,史特拉老太太卻因此燙傷了大腿,造成生活上的不便。這位老太太去告了麥當勞,她認為麥當勞沒有在商品上標示警語,讓她知道咖啡很燙,可能會有燙傷的危險,她才會一時大意,燙傷了自己。新墨西哥州的陪審團最後竟然判決Stella Liebeck勝訴,且得到290萬美金相當於9000萬台幣的賠償 (歷年經典案例請參見附件)。

貳、共同發起人:(依姓氏筆劃序):

任秀妍女士(碩彥法律事務所律師)
朱台翔女士(森林小學校長)
沈芯菱小姐(十大傑出青年)
林仁博先生(艋舺扶輪社社長)
林國明先生(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
梁石安先生(宏錦建設總經理)
陳俊宏先生(建築師)
彭文正先生(台灣大學新聞所教授)
黃旭田先生(元貞法律事務所律師)
蔡明誠先生(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參、辦法:
一、獎項:經由網友票選及專家票選每年選出以下獎項:
《一》 年度十大酷斯拉判決書:該年最荒謬十大判決。
《二》 年度十大酷斯拉起訴書:該年最荒謬十大起訴(不起訴)判決。
《三》 終身成〝咎〞獎:不限時效之最荒謬歷史判決若干名。

二、推薦:任何人皆可透過網路上傳判決書或起訴書方式推薦。

三、票選與計分:
網友票選佔 50% 採序位積分法
社會公正人士投票佔 50% 採序位積分法
《評選實施辦法》另訂之




樓主不用想太多,自己看看他們的介紹就一清二楚了
你當然可以去投稿,但他們只是想看你的起訴or判決結果是不是荒謬而已
不會提供你法律協助...

奧斯卡獎會協助你拍片嗎....當然不會

robert_ren wrote:
壹、緣起:德雷莎修女...(恕刪)



如果我都不專業 我要怎麼知道我的案件荒不荒謬....,還是我如果主觀的認為荒謬我就寄給他嗎T.T

benboom wrote:
如果我都不專業 我要...(恕刪)


二、推薦:任何人皆可透過網路上傳判決書或起訴書方式推薦。

robert_ren wrote:
二、推薦:任何人皆可...(恕刪)



剛剛我有打去申請,他要我提供處分書跟相關資料,可以不留名字,可是問題是....一打就進去了= =

感覺好像沒什麼人知道,會不會到最後,又不了了之了


我對他期望很高


希望我的案件能夠被選為其中一件荒謬


不然這年頭,不被關注的案件幾乎沒有翻盤的機會

台灣司法酷斯拉獎 希望集結民間的力量,達到警惕、監督、改善台灣司法的力量。
並對案件後續追蹤與補救措施,協助提出非常上訴或再偵查起訴。
酷斯拉的新動態



獎項中《三》 終身成〝咎〞獎:不限時效之最荒謬歷史判決若干名。
要是案子太舊了 起訴書那東西早丟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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