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棄職潛逃的軍情局女中尉軍官葉玫,今年2月間由英國遞解遣返回台。台中地院審理後,11日下午宣判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4年,並且需服義務勞動200小時。葉玫押解返台後,台中地檢署依《陸海空軍刑法逃亡罪》將她起訴。台中地院法官經審理後,11日下午2時30分宣判,合議庭認為葉玫沒有前科,不能適應軍中生活,犯後有悔意,將她判刑10個月,緩刑4年,但必須捐款20萬元給慈善單位,以及服義務勞務200小時。合議庭宣判後,並准許葉玫以5萬元交保。
謝主隆恩 現省荷包30萬元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4/new/feb/26/today-p13.htm?Slots=BP國防部軍事情報局中尉葉玫潛逃英國被遣返回台,台中地院昨開庭審理,葉玫聲淚俱下,並交付悔過書,希望法官給她改過自新的機會,其律師表示,葉女願意繳交五十萬元公益金及二百四十小時社區服務,以換取從輕量刑或緩刑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