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們、學生們,98年6月30日政府就已經開放陸資(人)來臺投資、經營管理。

記者們、學生們、社會大眾們,98年6月30日政府就已經開放陸資(人)來臺投資、經營管理。

今天是民國103年了。

現在立法院裏那一堆,包含一堆名嘴、政客、民眾,其反對的內容裏,有些是政府已經做了快五年的東西.........突然讓俺覺得很好笑。


http://gcis.nat.gov.tw/main/v100/publicContentAction.do?method=showPublic&pkGcisPublicContent=3457

有關報載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開放洗衣業來台,經濟部商業司之說明

公布單位 商業司第三科

公布日期 2013/07/06

首先,感謝洗衣業各界先進的指教,洗衣業的創新服務發展為我國各縣市公會及全國聯合會所重視,中華民國洗衣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王明山先生支持協助「洗衣定型化契約」修訂、推動「乾洗回收機制」完全去除衣物上的乾洗油味道,重視消費者保護及環境保護,並鼓勵同業創新研發雖是中小企業的罩門,但從提升服務品質角度多用點心思,絕對有助於開創更寬廣的事業坦途,對政府政策的支持與積極參與公共事務,令國人感佩。
有關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開放洗衣業來台方面,本司於去年6至9月間透過電話諮詢公會負責人意見得知,洗衣產業在臺灣市場正在萎縮中,加上經濟不景氣,消費者減少這方面的支出,業者面對劇烈競爭,除了大的洗衣工廠有固定飯店客戶則經營得還不錯,其餘都面臨生存的壓力。傳統店家洗衣價格比連鎖店便利商店代收貴約3成,但熟識者拜託的急件可優先處理,要求注意的髒污點亦可特別加工清洗,如果鈕扣、拉鍊或褲腳縫線斷裂還可順便修改,比起一次清洗幾萬件衣物的大宗處理方式更加細緻,因此兩者相較可說各擅勝場。大陸洗衣業如進來台灣可能以承包飯店、餐廳為主,對現在大飯店、餐廳承包洗衣業者可能造成衝擊,但洗衣是以服務為主取決於人,家庭洗衣店有老顧客支持影響不大。又服貿協議有助於專業洗衣連鎖業到大陸發展,靠專業與精緻服務擴大市場規模。
有關市場開拓方面,創新、精緻服務是利器,台商象王洗衣,在大陸已展店近800店,「洗不掉,找象王!」這句廣告詞在大陸可說是家喻戶曉。象王董事長黃進能進軍大陸10年,已屢屢創下洗衣業的許多「第一」,以創新觀念成為同業望塵莫及的龍頭。不但2012年底象王榮獲大陸洗衣業首家「中國馳名商標」品牌,也率先研發環保洗衣設備與洗劑,同時發行儲值卡建立金流優勢,更不放過連鎖店面的任何商機,推行門市多角化經營。
未來,業者如要升級轉型以精緻化取勝,本部「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將可提供經營技術、人才培訓、貸款等輔導,並協助朝國際化發展。
有關大陸勞工方面,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明文規定世界貿易組織(WTO)「關於自然人移動的附件」適用本協議,也就是本協議不適用於雙方有關就業、移民或永久性居留權的措施,不涉及開放勞動就業市場。亦即,陸資來臺投資洗衣業,必須雇用本地勞工為技師,可提供國內從業人員更好的就業機會,因此對就業市場影響應為正面。

98年6月30日政府開放陸資來臺投資,並訂定相關配套措施,其中有關人員進出部分,主要係參照外人來臺投資訂定相關規定,以投資金額及營業額核定來臺人數,並進行後續管理,說明如下:

1. 陸資投資事業其投資金額達20萬美元以上,可申請2人來臺進行經營管理,投資金額每增加50萬美元,得申請增加1人,最多不能超過7人。

2. 倘該投資事業如需申請主管或技術人員(白領)來臺,其營業額須達到新臺幣1,000萬元以上,主管或技術人員須符合一定之資格條件(具學士或碩士學位2年以上工作經驗,或具有專業技術持有證明文件,並具5年相關工作經驗)。且已實行投資金額30萬美元以上,得申請1人,每增加50萬美元以上得申請增加1人,最多不得超過7人。截至102年5月底止,核准陸資來臺投資398件,惟核准主管或技術人員來臺僅約216人。


3. 有關後續管理部分,本部會同移民署定期或不定期針對陸資投資事業在臺之陸籍負責人、 經理人、主管或技術人員進行訪視,查核是否如實經營經核准許可之營業項目,以及是否從事影響國家安全、公共利益或假藉名義來臺工作等不法活動。如發現有前述情事,將依兩岸條例予以裁罰並撤銷其投資,並將相關人員遣返出境。
期望,在過去的基礎上,各級公會能繼續扮演業者與政府的橋樑,為產業發展而共同努力,政府在產業創新、轉型升級、國際化等面向,定當協助我業者開拓市場。


新聞發言人:陳副司長秘順
辦公室電話:2321-2200分機323
行動電話:0939-945897
電子郵件信箱:mschen@moea.gov.tw





老花農 wrote:
記者們、學生們、社會...(恕刪)

幹嘛這麼專業..
老花農 wrote:
98年6月30日政府開放陸資來臺投資,並訂定相關配套措施,其中有關人員進出部分,主要係參照外人來臺投資訂定相關規定,以投資金額及營業額核定來臺人數,並進行後續管理,說明如下:

1. 陸資投資事業其投資金額達20萬美元以上,可申請2人來臺進行經營管理,投資金額每增加50萬美元,得申請增加1人,最多不能超過7人。

2. 倘該投資事業如需申請主管或技術人員(白領)來臺,其營業額須達到新臺幣1,000萬元以上,主管或技術人員須符合一定之資格條件(具學士或碩士學位2年以上工作經驗,或具有專業技術持有證明文件,並具5年相關工作經驗)。且已實行投資金額30萬美元以上,得申請1人,每增加50萬美元以上得申請增加1人,最多不得超過7人。截至102年5月底止,核准陸資來臺投資398件,惟核准主管或技術人員來臺僅約216人。
...(恕刪)


服貿應該是繼續放寬規定, 沒記錯的話之前已經有三波開放陸資來台政策的放寬了, 另一方面的規定是產業別, 本來是正面表列, 有列的才能來投資, 後來的聽說有改負面表列, 服貿是幾乎食衣住行育樂全數都開放, 這才是對社會有比較大的影響, 這才是重點, 不然沒有開放產業, 就算讓你投資一萬可以來100個人也沒差
ryanku wrote:
服貿應該是繼續放寬規...(恕刪)


其實越多外商(含大陸)來台灣開公司越好


請問你覺得台商拿資金去大陸投資開公司,是對台灣好還大陸好?

應該每個人都會說是對大陸好!


那為什麼外商拿資金來臺灣投資開公司,反而會對台灣不利?

這不是很弔詭嗎?
為了統一大業尺度當然一年比一年要加大才行~大陸新疆少數民族不好征服?派大量大陸人移居就對了!幾年後自稱我們是愛國的新疆人都是大陸移居的再喊@@
選舉
中國這個狗國家的公司別來臺國

老花農 wrote:
記者們、學生們、社會...(恕刪)


主要差別在現在還沒開放無限期免簽停留, 服貿會開放

little_friend wrote:
主要差別在現在還沒開放無限期免簽停留, 服貿會開放...(恕刪)


服貿會開放無限期免簽停留?

你被騙了


http://www.cna.com.tw/news/afe/201403190495-1.aspx

(4) 沒有開放投資移民:
政府對大陸投資人和管理人員來台,在資格條件與數量部分祭出嚴格限制,投資330萬美元以上者,每家負責人、主管或技術人員、經理人最 多15人來台,若再加計配偶及子女,僅可有45人來台,而且每次只能取得效期1年的簽證,因此不會出現「假投資、真移民」的問題。

以美容美髮為例,陸資來台投資金額達20萬美元以上,可申請2人來台進行經營管理,投資金額每增加50萬美元,可申請增加1人,最多不能超過7人。

投資30萬美元以上者,經理人僅限1人,且可申請主管或專業技術人員1人來台,每50萬美元可增加申請1人,最多不超過7人,且簽證一次只發一年,還需看其前1年營運績效決定是否核准。

陸資總投資330萬美元以上,合計最多15人來台,若加計隨行可帶1名配偶及1名未成年子女來台,最多不超過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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