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每學期學費有電費這項,但同學們認為帶手機來學校充電,不屬於共用電費,不應讓學校負擔,應自己付費。
總務股長說,大家討論繳費方式時,一致決議「不向父母拿錢」,每個人用自己零用錢來付手機電費,一天電費算一元。她笑說,許多人記不清三年來充了幾次電,就以估算方式「憑良心」繳費,有同學繳了一千元。兩周收費下來,共收到九千二百元。
導師表示,當初得知學生有這樣想法時很高興,他告訴學生這是一個品德教育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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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則新聞,感覺現在的學生還是有希望的,懂得使用者付費的誠實負責精神.
不過學生的數學和基礎電子學 仍有待加強.
以現在旗艦機種的, 一顆3000mAh/4.2V 的高容量手機電池 , 一天充飽一次約耗 3A x 4.2V / 0.5效率 = 0.025度電.
若假設台電的平均計價電費 每度是 $4 ,那一個人一天約耗 4 x0.025 = $0.1,全班若以40人計,每天約是$4
三年下來 $4 x 200個工作天 x 3年 = $2400....學生應可退回 9200 - 2400 = $6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