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新聞時事討論 - 被打死的薛先生後續討論

聽說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813918

純新聞時事討論 - 被打死的薛先生後續討論

1. 夜店為何不直接報警備案而寧願找薛先生?
2. 警察怎能特定為某夜店服務?
3. 未表明身分之前就先踹了, 是否一開始就是打算私了的意思? 還是有警察身分就可以有踹人的權利?
4. 可以合理懷疑薛先生是否為無間道?


5. 殺人就該受司法審判, 我也認為兇手罪大惡極, 但我們的法律訂成這樣, 我只能說, 以前是無辜老百姓有冤無處申, 現在換政府吃鱉了. 一分證據說一分話, 要想定死罪, 官司有得打了. 不過我認為應該還是會比鄭捷案來得有效率. 一個殺四個 VS 五十個殺一個, 當然是受害者只有一個的比較好處理.
群眾滋事只派一員警去處理?不是派遣警網?SOP是什麼??局長要負責?
RIP, 薛員英雄犧牲,應入嗣忠烈祠?

1. 夜店為何不直接報警備案而寧願找薛先生?
如果店家和薛先生熟,為什麼不行?

2. 警察怎能特定為某夜店服務?
什麼叫做特定? 難道別家夜店出事,警察不會去嗎?

3. 未表明身分之前就先踹了, 是否一開始就是打算私了的意思? 還是有警察身分就可以直接踹人?
為什麼要把踹人和職業直接牽扯上去?
老師踹人,有老師身分就可以直接踹人?
醫生踹人,有醫生身分就可以直接踹人?
服務生踹人,有服務生身分就可以直接踹人?


反正死人無法辯解,現在網路上的酸民、媒體隨便怎麼說都行。
反正親者痛,仇者快啊。

有些事情似乎不是表面上看的那樣單純,
只能說社會真的是非常亂

本人所有言論出於自編小說,純許虛構 勿認真,認真你就輸了
AL168 wrote:
1. 夜店為何不直接報警備案而寧願找薛先生?
2. 警察怎能特定為某夜店服務?...(恕刪)


1跟2倒是很好理解阿

1.屏東老農為何不直接報警備案而寧願找台中警察朋友?
2.警察怎能特定為某老農服務?

夜店是一定跟員警有私交 但是 這犯法嗎?

AL168 wrote:
3. 未表明身分之前就先踹了, 是否一開始就是打算私了的意思?還是有警察身分就可以直接踹人?
4. 可以合理懷疑薛先生是否為無間道?
5. 殺人就該受司法審判, 我也認為兇手罪大惡極, 但我們的法律訂成這樣..........(恕刪)


我國法律好像沒規定警察或是平民踹人可以免責 踹人依舊可以提告傷害
表明警察身分 這應該不難理解 被50人團團包圍 換作是你 你會不想辦法脫身嗎

至於無間道,這是不可排除的可能性 不過這似乎根本案無關就是
除非這50人本來就是做黑的 走私販毒賣春 員警跟他們或是他們上司喬不攏而被殺

就目前來看 這員警比較可能是當夜店圍事 黑道砸場 白道白吃時協調的
以為拳腳教訓的是軟腳富二代卻沒料到教訓的是把人命當草芥的冷血富二代
以為是看到壞人就閃到警察後面不敢嗆聲的小孬孬 沒想到卻是群把人命當玩具的錢鬼
這群惡煞估計也是仗著老大有錢有勢 就啥都敢做了

反正這50人早點收收也好 這種人誰遇到誰倒楣
開車要是不小心超了牠的超跑 你可能要晚七天才能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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