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演鈕承澤涉嫌偷帶中國籍攝影師--曹郁進去軍港,
今天高雄地方法院一審宣判、鈕承澤被判5個月有期徒刑,
可以易科罰金15萬,緩刑2年。
==高雄地院行政庭長 施柏宏==
檢方認定被告(鈕承澤)
只犯非法出入罪
並沒有犯妨害國防秘密罪
另外考量被告認罪
犯後態度尚可
沒有犯罪前科 本案是因為
心存僥倖 便宜行事
鈕承澤為拍電影"軍中樂園",帶中國籍攝影師到左營軍港,已經違法,
最高可以判5年有期徒刑,不過法院認為、鈕承澤有認罪、也有後悔,輕判5個月有期徒刑,
可以易科罰金15萬,緩刑2年。不過連帶條件是,要捐給國家60萬元,也要提供60小時的義務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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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犯非法出入罪並沒有犯妨害國防秘密罪..這一條.完全不合理!
常見間諜電影中.不正是.常用假身份混入.再進行探查~
中國籍攝影.也許是中共007!
我覺的-兩岸就算交流密切.該有的防範.也該有一定程度!
鈕承澤的犯行..根本達到助諜的行為!!
個人積分:3分
文章編號:71262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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