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社工遭分手男殺害

〔自由時報記者許國楨、蘇孟娟/台中報導〕去年5月底,嘉義縣社會局涂姓女社工與呂姓男友感情生變,呂男竟將她殺害,社會譁然,喪女的涂媽媽選擇原諒,申請修復式司法,跟加害人通信對話。涂媽媽說,心雖然痛,但她不要自己的人生被仇恨腐蝕,她當女兒出國讀書,未來會在另一個世界再見,屆時「要女兒當導遊,帶她到處看一看」,心念一轉,就放下了。

「當女兒先出國會再見」

法務部昨表揚推展修復式司法有功人士及團體,涂媽媽也現身說法。她說,當她看到慘遭殺害的女兒合不上的雙眼及閉不了的口時,悲憤一古腦兒爆發,但帶女兒回家時,社區民眾持香迎接,為女兒祈福,她的心中通過一絲暖流;她未發訃聞,告別式現場卻擠滿主動來祝福的人,她當下告訴女兒放下,自己也開始改變想法,女兒離世第2、3個月,她就開始跟呂男通信。

透過司法與凶手通信

涂媽媽說,會申請修復式司法,主要是承受悲傷的她需要一雙眼睛及清明的心,幫她認識呂男,藉由知道呂男在獄中的動態,知道他面對自己的錯誤,且變得愈來愈好時,她逐漸獲得平靜,甚至願意祝福這個孩子。

「穿越悲傷需要很多時間」,過程中她每每會莫名哭醒,但想到自己還有一子一女及丈夫,不放下也改變不了女兒回不來的事實。

拍肩安慰 盼凶手勇於面對

涂媽媽說,呂母曾來拜訪她,從對方生長背景中,她想像這個年輕人也曾受過傷害,才複製不對的行為;對方在書信中跟她說很多抱歉,第一次在法庭見面時,也對她鞠躬,她拍了拍對方的肩,希望讓他有走下去的動力。

一年多來,涂媽媽跟呂男通了10餘封信,「我只把他看成是需要幫助的人,未曾用仇人的眼光看他」,能放下只因她深信,孩子的離開不是絕望,她未來還有希望,放下讓她與家庭都重新看到明天的陽光。

凶手判無期 服刑中

今年4月間,最高法院以呂男並非將涂女凌遲至死,且坦承犯行、與被害人家屬和解,並非泯滅天性之徒,加上涂母寫信表達願意原諒呂某,合議庭依殺人罪判處呂男無期徒刑確定,呂男服刑中。

==============================================================================

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說
每次社會案件就會有這種男女感情糾紛問題,就因男方不能接受女方提出分手之類...就殺害女方
難道台男在處理感情問題就這麼大男人主義嗎?

還有大家贊成,若被害者家屬若選擇原諒兇手這是好的?還是壞的選擇?

vanhalen5150 wrote:
女社工遭分手男殺害〔...(恕刪)


因感情糾葛就殺人
人格就有問題
但是因受害家屬原諒
再加上法官認為還可教化
判無期徒刑
當然十幾年後,就可能假釋
出來後
誰能保證他
再遇到感情受挫時
會不會又殺人
不知十年後
那個倒楣鬼是誰
祝福了
vanhalen5150 wrote:女社工遭分手男殺害 〔自由時報記者許國...(恕刪)


我辦不到

也不認同

vanhalen5150 wrote:
女社工遭分手男殺害〔...(恕刪)


她有原諒的自由,但是,

這個比較符合台灣現況。



vanhalen5150 wrote:
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說
每次社會案件就會有這種男女感情糾紛問題,就因男方不能接受女方提出分手之類...就殺害女方
難道台男在處理感情問題就這麼大男人主義嗎?
還有大家贊成,若被害者家屬若選擇原諒兇手這是好的?還是壞的選擇?


這沒甚麼贊不贊成的,
被害者家屬出自內心原諒或不原諒兇手,是家屬的選擇,
得尊重家屬的決定,家屬能走出悲傷就是好的選擇。

修復式司法推行得當的話比較能夠協助受害者家屬走出傷痛,
也比較能讓兇手理解對自己犯下的案件對家屬造成的傷害。
(不過也不是所有殺人案都適用)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