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行拆到符合法規後 你還想要台北市政府怎麼做?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50322/578992/
蘋果日報
柯P發威 226戶頂樓違建全拆了
去年底發生南港住戶頂樓違建燒死人的意外事件,市長柯文哲要求3個月內拆除全市226戶
涉及公安危險的頂樓違建,且須在3月20日前改善完成,否則強制拆除,北市建管處統計
至今午統計仍有4處違建未拆,但今午5點半過後,建管處表示,剩下的4處違建也已自行
拆除,解除列管。
建管處至中午列管尚未拆除的違建包括中山區林森北路133巷5號3樓頂、南港區玉成街25
巷7號3樓頂、中山區林森北路112號12樓頂及大安區富陽街157巷13號5樓頂,而這些列管
違建只要將3間隔間改成2間,就可達到免拆。但到下午5點半過後,建管處則表示,這些
違建都在明天強制執行日前,已全數自行改善完畢。(林媛玲/台北報導)
附上去年新聞
北市限時拆除違建226戶 均頂樓涉及公安違建 中廣新聞 2014/12/31 13:24 報導
http://www.bcc.com.tw/newsView.2483004
建管處長高文婷說說,民國九十八年,建管處曾經修過違章建築處理規則,儘管是民國84年前的違建,不過如果涉及到隔成超過三個單元的違建,就會列為限時先拆除的違建。
高文婷說,北市建管處從民國九十八年五月到現在,已經查報了501件涉及公安違建,其中275件已經改善為兩個單元以下,剩下的226件,就是限時明年3月20號涉及公安,要求限時自拆的違建,至於相關的拆除細節,北市府一月十號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