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南區職訓中心曾委由大同公司舉辦成果發表會,該公司在網路徵主持人與導覽人員,徵才條開『出女性、身高165公分以上、體重52公斤、胸圍32D』等已觸犯歧視之問題。請引用相關法規說明並提出你的看法,並建議如何修正刊登條件之內容?
1214aaa wrote:
勞委會南區職訓中心...(恕刪)


這種問法就像國家考試的考題嘛~

可惜我沒辦法幫你回答...


1214aaa wrote:
勞委會南區職訓中心...(恕刪)


是什麼時候的事啊?
現在已經沒有勞委會,改為勞動部了。
1214aaa wrote:
勞委會南區職訓中心...(恕刪)

誠徵主持人與導覽人員
資格不拘
請填寫以下基本資料
性別:
身高:
體重:
三圍:

備註: 本公司首重員工誠信, 資料登載不實一經發現即不錄用.



PS, 若真照我這樣寫, 會很慘
神祕知識學會的成員們,有時會想要體驗塵世間的樂趣,而他們從不愁無人雇用。

rexjian wrote:
是什麼時候的事啊?...(恕刪)


這是模擬考~~ 不知道是哪家的HR~~
1214aaa wrote:
『出女性、身高165公分以上、體重52公斤、胸圍32D



這條件...

1214aaa wrote:
徵才條開『出女性、身高165公分以上、體重52公斤、胸圍32D』等已觸犯歧視之問題。


我不覺的有歧視的問題!

把話講明.總比害很多人.白跑一趟來的強吧!

vf726876 wrote:
我不覺的有歧視的問...(恕刪)

之前不是有新聞, 徵檳榔西施, 限女性
這樣都被人檢舉了....
神祕知識學會的成員們,有時會想要體驗塵世間的樂趣,而他們從不愁無人雇用。
1214aaa wrote:
勞委會南區職訓中心曾委由大同公司舉辦成果發表會,該公司在網路徵主持人與導覽人員,徵才條開『出女性、身高165公分以上、體重52公斤、胸圍32D』等已觸犯歧視之問題。請引用相關法規說明並提出你的看法,並建議如何修正刊登條件之內容?


作為盡職的企劃,

就是要幫老闆避免被檢舉這種問題!

根據就業歧視法說明:
  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

所以網頁無障礙內容直接寫徵主持與導覽人員,

上標:大同公司誠徵主持人與導覽人員

彩色大標:您自覺氣質出眾嗎?您有迷人丰采嗎?

我們在尋找下一個萬眾矚目的焦點,
歡迎有志成為明日之星的您踴躍報名參予!

彩圖:大胸部窈窕女星

小字備註:錄取與否依照依照公司內部審核結果辦理,為避免洩漏個資與公司機密,恕不公布排名與評分依據。

麻煩各位先進提共意見 感激不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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