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南區職訓中心曾委由大同公司舉辦成果發表會,該公司在網路徵主持人與導覽人員,徵才條開『出女性、身高165公分以上、體重52公斤、胸圍32D』等已觸犯歧視之問題。請引用相關法規說明並提出你的看法,並建議如何修正刊登條件之內容?
1214aaa wrote:
勞委會南區職訓中心曾委由大同公司舉辦成果發表會,該公司在網路徵主持人與導覽人員,徵才條開『出女性、身高165公分以上、體重52公斤、胸圍32D』等已觸犯歧視之問題。請引用相關法規說明並提出你的看法,並建議如何修正刊登條件之內容?
作為盡職的企劃,
就是要幫老闆避免被檢舉這種問題!
根據就業歧視法說明:
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
所以網頁無障礙內容直接寫徵主持與導覽人員,
上標:大同公司誠徵主持人與導覽人員
彩色大標:您自覺氣質出眾嗎?您有迷人丰采嗎?
我們在尋找下一個萬眾矚目的焦點,
歡迎有志成為明日之星的您踴躍報名參予!
彩圖:大胸部窈窕女星
小字備註:錄取與否依照依照公司內部審核結果辦理,為避免洩漏個資與公司機密,恕不公布排名與評分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