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紛紛擾擾的台北市大巨蛋案,小弟有下列幾項個人心得分享:
(個人也不喜歡遠雄,僅依個人所學說明現況)
一、大巨蛋與板南捷運:
(A)大巨蛋已經開挖、土壤已經解壓了,如果不先完成整體筏基上方建築物,不僅僅會造成板南線捷運日後有坍塌危機,也會造成周遭馬路、馬路對面的建築物亦有傾斜、坍塌疑慮。
(B)造成上述的疑慮,並非遠雄施工有問題,而是每個工程都會有此問題,除非施工基腳式地基<沒有地下室(或僅一層)&獨棟基地面積不大&每棟樓層不高>
(C)若為避免上述A點所提,僅完成地下室,而不完成上方建築物,則會筏基承載自重不足,有可能會造成筏基上浮或沉陷量不均。
(D)若要避免上述A點疑慮,亦可透過專業施工方式,但須趕工,並且這筆費用所費不貲。
二、單獨拆除巨蛋保留其他結構體or單獨保留巨蛋拆除其他結構體:
因為整個筏基與地下室是互通一體的,因為整體結構行為是共同計算得,無論單獨保留哪方面,可能都會造成結構體的不均勻沉陷,進而對保留下來的地上物結構體造成結構行為的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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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上述兩項觀點,建議還是讓遠雄先完成此項BOT案內容,再來決定要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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