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毀約未遷出台哥大 北市將買回台北文創大樓

大家覺得松菸文創園區值多少錢. 60億的報價.會不會太高.


遭外界質疑是假文創、真商場的松菸文創園區,經北市文化局清查發現文創產業占地面積少於65%,確定違約,且台灣大哥大辦公室未在5月1日前遷出一樓層的面積,違反增補協議書規定,對此富邦不僅悍然回絕遷出,還回嗆市府「照價買回資產」。市府不甘示弱,粗估將以低於60億元的價格買回。

買回價 不超過60億元

面對富邦擺出強硬態度,文化局強調早已做好買回準備,並已派律師研議;經過鑑價程序、且雙方同意後,松菸文創園區將終止契約。

文化局從今年1月起,針對台北文創大樓的權利金及產業進駐類型,與台北文創公司4度會商。原因在於,依照契約規定,文創產業須占65%以上,但文化局調查後發現,台哥大、富邦建設及旅館等非文創產業卻大剌剌的進駐,且使用面積竟然還超過35%,明顯違約。

台哥大未遷出 日罰5萬

在文化局堅持下,雙方特別增補協議書,訂出三階段撤離方案。首先,文化局要求台哥大在台北文創大樓所使用的辦公空間,最慢要在5月1日,也就是昨天之前遷出1個樓層,約1424坪;今年8月1日前,台哥大、富邦建設與富邦集團相關企業,要進一步遷出1918坪的辦公空間;最後,台哥大必須在3年內,全面撤出台北文創大樓,總面積達3515.98坪。

第一階段的撤離期限昨天到期,但台北文創公司未依約定將台哥大辦公室遷出一個樓層。文化局專委楊靜如強調,這已違反契約規定,從現在起,將可每日處罰5萬元的懲罰性違約金,直至對方改善為止。

鑑價完成 BOT案即終止

但楊靜如說,台北文創公司不僅缺乏履約誠意,還要求市府終止契約、照價買回資產。楊靜如強調,文化局已請律師研議終止合約事宜,未來走完鑑價程序、雙方同意,整個BOT案即宣告終止。

至於市府須付多少錢買回台北文創大樓?楊靜如說,市府買回資產的價金,以台北文創公司報價60億元來看,可再扣除租金、權利金、資產百分之10的違約金、鑑價費用及資產移轉費用,預估買回的價格低於60億。

台北文創公司表示,目前文化局還沒有具體動作,難以提出意見與評論,但強調後續仍會積極配合北市府,雙方回歸到BOT案的原有契約精神與社會期待,一起來進行協商。
ellon wrote:
大家覺得松菸文創園...(恕刪)


市政府花錢幫富邦解套,這樣好嗎?説好的弊案呢?

如果富邦堅持要照合約走,台北市政府片面毀約,不知道會不會有違約金的問題?
不是說是大弊案嘛

就直接移送法辦

這樣連60億都省了

ellon wrote:
大家覺得松菸文創園...(恕刪)


如果是弊案那該可以直接充公吧

ellon wrote:
大家覺得松菸文創園...(恕刪)


請問什麼叫文創產業啊??
如果富邦違約在先會怎麼樣?!
ellon wrote:
大家覺得松菸文創園...(恕刪)


這個新聞標題下得不對,富邦是違約,反而台北市政府是毀約,毀約很嚴重的,媒體的立場很明顯⋯⋯

一忘心無我一 wrote:
請問什麼叫文創產業...(恕刪)

第一階段的撤離期限昨天到期,但台北文創公司未依約定將台哥大辦公室遷出一個樓層。文化局專委楊靜如強調,這已違反契約規定,從現在起,將可每日處罰5萬元的懲罰性違約金,直至對方改善為止。

違約就是罰錢,但如果電信業是文創產業,可能一毛錢都罰不到。
特別增補協議書是不是屬合約一部分還有爭議?

至於文創產業內容是什麼各說各話

不過台哥大應該是不屬文創產業

ellon wrote:
大家覺得松菸文創園...(恕刪)


參考一下



VICCHEN2006 wrote:
第一階段的撤離期限...(恕刪)


就讓法院去判斷誰是文創誰不是文創吧
誰違約誰不違約也不用在那邊透過親善媒體放風向
不要用放話的
現在聽到那個腦子裝大便成天過髮夾彎的講話
都轉台

還有,本來不是弊案?
弊案還要花60億買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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