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割喉案,犯嫌估計不用死了,台灣法律讚啦!!!

昨晚夢到的:法官判決書...犯嫌有幻聽、精神異常、因長期失業精神不佳、長期沉溺暴力電玩,有輕度人格分裂,犯後主動自首投案,入監服刑態度良好,抄佛經準時上交,決心痛改前非,仍有教化可能,判無期徒刑,5年可假釋出獄。

讚啦!!

因為在台灣的每個殺人犯都知道

在台灣殺1、2個人也不會判死刑!!
人之賤‧在於都希望別人誠實‧卻又沒辦法接受現實!! 你出賤嘴!!我罵賤人!!
廢死聯盟簡直污辱台灣百姓智商

那些案件會看不出來 犯人該不該死

是啊 最好廢死刑 我也支持


但要改判"生不如死"刑

怎樣執行? 去翻中國古書照做就是

我很人性的 我可以讓犯人自己從裡面選一個喜歡的



別怪我太殘忍 要怪廢死聯盟

你殺人罪還想不死 只好搞的你要死不活



jungguo66 wrote:
廢死聯盟簡直污辱台...(恕刪)

最好還要有青壯年家屬參與,怎麼可以讓刑官一個人享受呢!!
台灣這麼多人認為 坐牢不可怕

尤其是在遇到有這樣慘絕人寰的兇殺就開始仇恨支持廢死者

強烈支持死刑者 都不認為坐牢可怕

那強烈對支持廢死者的仇恨 會不會造成支持死刑者殺了支持廢死者??




還是不要廢死好了 太可怕了









前陣子監獄幾個搶槍受刑人自盡的 他們顯然不怕死刑 他們怕關





何不用置入型行銷 告訴老百姓關是很可怕的


就像你我都被廣告或電視節目洗腦成 某個商品是必買 開雙B很屌 ........




這樣也達到效果



太天真

這種人根本不怕關 他們的情形跟搶槍的犯人不同

不如跟鄭捷關一起 擇期讓兩人殘殺

告訴他們 活下的可以留一命 如果真的有病 一定會相信

因為這跟他們喜歡玩的線上遊戲是一樣的邏輯 活的人留下

如果都不打 表示是裝的





為什精神異常的人可以減刑甚至免刑,一來殺人者都有樣學樣裝瘋賣傻,即使真的有精神疾病,縱放這種人也只是增加社會威脅。

至少至少也要無期徒刑不得假釋吧。
女童割喉案的兇手應該是不會被判死刑的

湯姆龍男童割喉案, 兇手沒自首, 都不會被判死了

這個凶手有自首, 又宣稱自己有精神病, 應該關個幾年就可以出來了

到時候就不知道誰家的小孩又要被割喉了

jungguo66 wrote:
是啊 最好廢死刑 我也支持
但要改判"生不如死"刑


如果可以改這樣,那我也支持廢死!

jungguo66 wrote:
太天真這種人根本不...(恕刪)


同意,每隔半年舉辦一次 "割喉戰" ,全環境立即實況轉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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