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 可以比照器官捐贈模式來做為極刑標準嗎?

有沒有可能
讓死刑比照器官捐贈模式來做為極刑標準嗎?
讓人民選擇自己萬一被殺害時,加害人的極刑可為(1)死刑(2)無期徒刑(3)不追究...
死刑我覺得是可以廢,但要有替代方式,不是用無期徒刑這種不痛不癢的方式,

而是用鞭刑,或是絞刑替代

khoopapa wrote:
有沒有可能讓死刑比...(恕刪)

標售器官,然後賠給受害者家屬。
我砲故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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