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大里分駐所員警日前執行靖黃專案,查獲一名38歲「美魔女」,提著旅行箱獨自到汽車旅館賣淫,逮捕後赫然發現,竟是楊姓幼稚園舞蹈教師,應召站業者還把她穿著馬甲,露出半個D罩杯胸部的清涼照,傳給嫖客「審閱」,1次性交易索價5000元,楊女宣稱月薪僅2萬至3萬元,遠從台南市到台中市賣淫,比較不會遇到熟人或朋友,也不會遇到學生的爸爸,卻沒想到首次賣淫就被查獲。
讓嫖客先行審閱,還強調楊女胸部有「D」罩杯,年齡21歲(實際是38歲),身高159公分,體重48公斤,嫖客頗為滿意說「這個看起來也不錯」。楊女坦承與嫖客以每次5000元代價賣淫,她宣稱自己開銷大,教導幼稚園兒童跳舞,每月所得僅有2萬餘元至3萬元
嘆舞蹈課每堂只有800元幼教師下海賣淫-
幼教舞蹈老師搭高鐵賣淫被逮
萬一碰到是 學生的爸爸 ?
會打折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