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匯兌也能當成家族企業!警方破獲中部陳姓家族全部都是共犯,家族成員13人,除了當人頭帳戶,還一起當會計、業務、跑腿。每天經手洗錢金額高達千萬台幣。平均年營業超過5億,6年下來總共經手30億元,總計獲利上千萬。------------------------------------------------------------6年13人獲利1000萬,換算下來每個月薪水10,683元,相信也沒有勞、健保,這則新聞事告訴大家洗錢沒有想像中的好賺
kkboys wrote:6年13人獲利1000萬,換算下來每個月薪水10,683元,相信也沒有勞、健保,這則新聞事告訴大家洗錢沒有想像中的好賺...(恕刪) 我想很可能是扣掉人事成本(薪水、年終、勞健保、、、、)之後的獲利。
kkboys wrote:6年13人獲利1000萬,換算下來每個月薪水10,683元,相信也沒有勞、健保,這則新聞事告訴大家洗錢沒有想像中的好賺笑...(恕刪) 你算錯了, 主要是叔姪三人經營, 年收入百萬起跳.其他親戚朋友是人頭戶, 只收一定金額和旅遊津貼.主嫌是55歲陳姓男子,6年前開始經營地下匯兌,還把不少親戚拉下水。刑事局偵查第四大隊第3隊長陳榮標:「每固定一段時間,給一定的金額,來收購向這些親戚朋友,拿這些人頭帳戶來使用,也會招待這些親戚朋友,到中國地區旅遊,然後順便將人帶到中國去,開立中國的人頭帳戶。」集團主要由叔姪3人主要經營,會計、車手,以及人頭帳戶的提供者,都是兄弟姊妹、表哥表弟,甚至連遠房親戚,也都拉進來當集團成員,幾乎整個家族成員,都是犯罪嫌犯。另外因為地下匯兌的匯率低,吸引不少台商,每天匯兌金額高達千萬元,6年來超過30億元。導致集團成員也賺不少,年收入百萬起跳,出門交易還可以開雙b名車,讓警方傻眼
這種地下匯兌,個人在中國大陸時也用過不少次,至少是各取所需,銀貨兩訖,三通是通郵,通商,通航,但沒有通匯,台灣人在大陸上百萬人,兩岸各種金錢往來需求很大,尤其是要從大陸匯錢回台灣,現在還是很麻煩不方便,但2008年前是極為麻煩不方便,可是又無法期待未來10年,能夠有更簡單方便的改善,當然可以說不要去大陸就好了,但事情有可能這麼簡單嗎 ?以目前狀況而言,這或許可以說是必要之惡,這家也只是其中之一而已,被抓到算倒楣,只要有需求,就絕對會有人再繼續做.
一忘心無我一 wrote:一天1000萬一個...(恕刪) 媒體報導的角度有問題經手洗錢的金額是一千萬沒錯 不過那是客戶的錢 實際上只有手續費的收入吧譬如銀行假如收金額0.05%的手續費 這業者可能收0.03%或固定費用這樣實際上也只有30萬的收入甚至更低 畢竟還有支出要打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