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鄭性澤自白承認有開槍
其他物證都有問題
這是公視的報導


http://pnn.pts.org.tw/main/2012/01/11/%E5%8F%B8%E6%B3%95%E5%86%A4%E5%A4%A7%E9%A0%AD%E3%80%90%E9%84%AD%E6%80%A7%E6%BE%A4%E6%A1%88%E3%80%91%E4%B9%8B%E4%B8%80/

東森的報導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死囚鄭性澤2002年在台中豐原KTV殺警案震驚社會,然而民進黨立法委員尤美女、鄭麗君、親民黨立委張曉風均認為疑點重重,3日召開記者會,直指警方說謊,督促盡快還原真相。鄭性澤案義務律師團律師羅秉成,也於現場指出多項疑點。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林欣怡指出,事發現場遭到警方破壞,關鍵證物4隻槍,被擺在一起陳列拍攝。詢問警政署現場錄影帶去向時,警政署表示「現場未錄影」、「擔心錄影人員擋住拍照而未錄影」,令人懷疑警方隱匿真相。
鄭性澤案義務律師團律師羅秉成當日指出多項疑點,當年鄭性澤與友人羅武雄在豐原KTV歡唱時,起因於羅男持制式克拉克手槍朝酒瓶與天花板開槍,才引發槍戰,後羅武雄在槍戰過程中2槍身亡,警員蘇憲丕身中3槍身亡,因公敘職,引發社會震驚。
警方調查表示,確認殺害警員蘇憲丕的兇手是從正面開槍,僅管鄭性澤承認持有改造手槍與開槍,但當時在警員蘇憲丕正面開槍的是羅武雄,被指控的鄭性澤位於警員後方。檢察官因此判定為,鄭性澤是移動位置開槍後,再回原位。
現場其他目擊者均稱鄭性澤沒有移動,但法官採信鄭性澤移動開槍的說法,認為當時左腿已中彈、有開放性骨折的鄭性澤,能先移動到羅武雄位置開槍,再回原位。
律師羅秉成懷疑,警方鑑定蘇憲丕是遭克拉克手槍射擊3槍致死,但兇槍這麼重要的證物卻沒有任何指紋,連羅武雄的指紋都沒有。加上案發現場又被破壞,警方甚至自稱未拍攝現場原貌,而4把兇槍也像網拍照一樣陳列一起合照,沒有兇槍所在位置的照片,後續更不可能有彈道比對、現場重建、專業法醫鑑定等。
羅秉成律師指出,如此重大刑案的現場居然沒有錄影相當不合理;警方先表示「現場沒有錄影」,卻有張照片清楚拍到鑑識人員拿攝影機;因此警方又說,因為人手不足,擔心錄影擋到拍照的人,才只錄一下子而已;但是根據警方偵訊鄭性澤錄影顯示,警方對鄭性澤表明現場有錄影,問他要不要承認,這表示警方有錄影,否則必須說明為何有錄影,卻找不到錄影帶。
羅秉成表示,案發至今,許多有利證據都會消失,加上警方偵訊鄭性澤案有刑求,因此自白可信度極低。由於鄭性澤已被判死刑定讞,提出多次非常上訴也被駁回,因此隨時可能被執行死刑,目前只希望警政署盡快拿出相關證據,讓全案有被公平重審的機會。



zxctw wrote:
只有鄭性澤自白承認...(恕刪)


一個警員就這樣走了。
zxctw wrote:
只有鄭性澤自白承認...(恕刪)


蒐證不完全或有瑕疵

案子拖太久

黑的都能讓廢死聯盟說成白的

當時歹徒開槍反抗

現場就應該宰了他

了不起就國賠

當時的刑警應該都很後悔吧

這件案子如果再翻盤

廢死聯盟一定出來敲鑼打鼓

話說當時你麼些廢死大律師

當時怎麼不出來接案子

現在出來靠杯是算甚麼

ps.希望現在警察出錢都裝個人cam,少讓人靠北

zxctw wrote:
只有鄭性澤自白承認...(恕刪)

不判死也是養大尾出來再犯更大的案子,這些立委能負連帶保證嗎?
我砲故我在

棒流爪貴虧 wrote:
不判死也是養大尾出來...(恕刪)


你知道什麼叫證據主義和程序正義嗎?

pk-king- wrote:
蒐證不完全或有瑕疵
...(恕刪)


你的第一句話就表明了答案, 蒐證不完全或有瑕疵,
不就代表檢方沒辦法證明, 不就代表是無辜的,
你要一個根據證據來判決的法院, 還是一個根據權勢來決定判決的法院?

neomanstein wrote:
你的第一句話就表明...(恕刪)




人治就是有問題

就是找個最大公約數

另外告訴你司法確實會轉彎

否則也不用甚麼金牌大律師

對了!省省你是很會凹的人

不用找我引言特別回復
我會說這個案子
是因為下午看到東森有一個節目(好像專門在做刑案的節目)
專題在做這個案子
因為印象東森並沒有特別挺廢死
感覺東森比較支持反廢死
但是在這個節目很明顯是在幫鄭性澤說話
也有去採訪他故鄉的親友
都說他是很孝順的人
放假會回家幫忙農務或跟父親工作去搭棚
就是將他說成是並非很壞的人
然後還有說一些證據的問題
以節目的說法似乎有力的證據只有鄭性澤的自白
看起來像是他有開槍
但事後的查證好像他的開槍跟警察的死亡無關
不能因為他自白有開槍就直接認定警察是被他打死
因為證據的顯示
警察的死應該是跟當場也死亡的主嫌比較有關係(主嫌跟警察互射而亡?)

我本來也認為現在死刑的判定
現在證據應該都是非常嚴格
絕對沒有任何冤枉的可能
不是認為這個人該死
就可以沒有非常穩固的證據
所以就覺得這個案子很奇怪
證據非常明顯可能會有問題
卻沒有像其他死刑一再重審
網路上查的好像也都是幫鄭性澤說話
這幾天這邊吵廢死吵得很久
應該要真的仔細看這個案子
這個案子可以讓廢死有非常強的理由

很多支持死刑的人
都有一個盲點
認為支持死刑
就不能幫被判死刑的人說任何話
認為支持死刑
就不能懷疑有任何冤案的可能

zxctw wrote:
我會說這個案子是因...(恕刪)

兩碼子事
這不是死刑或廢死的問題
這是司法上搜證、偵查、審判等的問題
總不會鄭性澤判20年、或無期就沒這些問題吧
我簡單講就好

假設鄭性澤有開槍
他也認為是他自己打死警察
也承認了
但證據顯示
他很可能誤認為自己打死警察
很可能開槍打死警察是另有其人
那個主嫌也在槍戰中打死了

這樣能讓鄭性澤死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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