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1年9月19日台東縣政府公告,每年2月至7月,台東蘭嶼沿岸6海里海域,禁止10噸以上漁船採捕飛魚,但恆春漁民對此感到不滿,日前30多人在恆春後壁湖漁港集結,拉起白布條表達抗議。
對恆春漁民抗議捕魚權受限,揚言影響交通船,蘭嶼人氣憤、客輪業者無奈,地方人士希望政府介入協調。
恆春鎮長盧玉棟表示,飛魚是靠岸的洄游魚類,時間一到不抓就沒有了。過去幾年,因中央政策管制10噸以上船隻不能到蘭嶼6海里內捕飛魚,讓恆春漁民覺得實在太不合理,為保護原住民而無限上綱,把恆春漁民當三等公民。
為此,日前恆春漁民在後壁湖漁港拉起白布條抗議,寫著「反對海上捕魚一國兩制」、「恆春漁船不能到蘭嶼,蘭嶼客船禁止到恆春」、「保障恆春漁民捕撈飛魚的利益」表達心聲。
盧玉棟指出,蘭嶼是離恆春相當近的漁場,且捕飛魚的船只有2支船隊,總共6艘船,若延伸到6海里不能捕,根本「連撿剩的都捕不到」。
盧玉棟說,後壁湖漁港有開往蘭嶼的交通船,近期更陸續有新船加入停靠,蘭嶼一方面要跟恆春共享觀光資源,卻又不共享漁業資源,後續恐怕漁民不排除要圍港,表達抗議及憤怒的聲音。
對恆春漁民的抗議,蘭嶼議員黃天德表示:「飛魚季期間保護捕魚權,等於保護蘭嶼自古流傳的飛魚文化!」
他說,早年因屏東漁船大肆捕捉飛魚,使用網面又大又深,影響蘭嶼人沿襲傳統拼板舟的捕撈作業,蘭嶼人一度捕不到飛魚,雙方在海上對峙。行政院原民會、台東縣政府才在民國94年4月,陸續公告相關禁捕規定。
黃天德等人說,即使屏東再怎麼抗議,蘭嶼人還是會在飛魚季期間,捍衛這項捕魚權,緊盯外來漁船不得越界。
若要拿交通船來威脅,「說真的,無所謂!我們也不歡迎太多客輪來,遊客太多,常擠爆開元港,蘭嶼真正賺的也有限,這不是當地人要的,我們也覺得困擾!」
UDN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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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爭那直徑400海哩的漁場,改爭鄰居的地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