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工程未依圖施工經全民督工反應、可以直接說取消就好?






苗栗縣造橋鄉長安新村環境改善工程,原由鄉公所執行的簡易水保計畫(實際是為私人打造的工程),其中甲種排水溝並無依圖施作「止滑截水牆」,經全民督工反應、說有設計,後來又說只是「缺漏」不算偸工減料,後來乾脆回答取消了。現在水溝已經完成。想問的是,這「止滑截水牆」是基礎的一部份,並不是其他什麼附屬設施。水溝也已完成,可以把原有設計偸工未施作説成取消就好。
看來台灣公共工程沒救了。反應至各單位都是由主辦單位回答。它們隨便呼嚨就好了。無上級監督
還能對政府怎麼辦?

witrail wrote:
苗栗縣造橋鄉長安新...(恕刪)


地檢署歡迎您
witrail wrote:
苗栗縣造橋鄉長安新...(恕刪)


這個案子已經驗收完成了嗎?要注意有沒有減項施作或驗收。

有辦法調出公文函嗎?

如果是檢舉公共工程可以撥打電話或上網全民督工 專線:0800-009-609 網址:www.pcc.gov.tw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如果是各縣市政府自辦小型工程可向縣市政風室或 研考會檢舉公共工程檢舉你不需要匿名~工程會會幫你保密檢舉後將會依檢舉內容實施重點稽查。

一、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2)87897530、87897523。
郵遞區號:11010 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中油大樓)

二、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郵遞區號:11010 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中油大樓)

三、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郵遞區號:360 地址: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四、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郵遞區號:23149 地址:臺北縣新店市中華路74號

五、調查局苗栗縣調查站,檢舉電話:( 037) 358888,檢舉信箱: 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
郵遞區號:360 地址:苗栗市玉清路382號

六、苗栗縣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37)356639
郵遞區號:360 地址: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這案子因地主趁公單位施工時同時大肆開挖山坡地,經檢舉停工。水保局經費也抽回、近日在縣府支持下部份繼續由私人買單公所執行。所以根本不用驗收就合法了。
全民督工後來也回現在不屬全民督工範儔、拒絕回應了。
只是當初這工程是在公家單位執行的。
現在可這樣撇清?
witrail wrote:
這案子因地主趁公單...(恕刪)


目前這個案子是私人接手公所買單?花的是私人的錢還是市公所的錢?只是停工,沒有開罰?聽起來很複雜。

可以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詢問看看。

是有開罰、在台灣挖一座山也只罰幾萬塊而已。
這案子真的體認到「有關系就沒關係了」
基本這種在不影響結構的情況下會直接扣除
如與圖面不符會於竣工圖上標示
否則驗收過不了

如果你硬要搞就搞看看混凝土強度夠不夠
或者是否在混凝土中亂填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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