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cc 東網專訊】手機遊戲《Pokémon GO》讓玩家瘋狂,日本及香港相繼上線,但台灣卻遲遲未能開放,讓一眾精靈訓練員心急如焚。台灣遲遲未能開放遊戲的原因,據指或與一宗涉及專利權的官司有關。因台灣遊戲模式開發人、律師王信提告與《Pokémon GO》同一遊戲基礎模式運作、同是由Niantic開發的《Ingress》,侵害其在台灣「真實世界之網絡遊戲」專利有關。
據王信表示,他從小熱愛電腦遊戲,除了進攻法學外,亦有學習電腦程式,甚至推出過遊戲,雖然反應一般,但後來他構思了將真實世界當作是RPG(角色扮演遊戲)遊戲的地圖,讓玩家在真實世界聯誼組隊打怪獸,並在2006年申請「真實世界網絡遊戲」專利,範圍包括手機、平板電腦、車用電腦等,於2008年取得專利。
2015年底,他在朋友介紹下接觸《Ingress》,發現該遊戲真實世界「打塔」的模式侵害其專利,遂在今年1月寫信給Niantic並向台灣智慧財產法院提出訴訟,要求《Ingress》下架收回,5月Niantic透過律師與他交涉,但因他要求1億元新台幣權利金而和解破裂。
王信指出,《Pokémon GO》的遊戲模式與《Ingress》如出一徹,認為一直未在台灣開放是與他告《Ingress》有關。但他希望Niantic能與他和解,讓他也可以玩《Pokémon GO》,並合作深化遊戲模式。
去查一下就知道了,
王信的確有申請且是發明專利有經過實體審查,
寶可夢的確會落入他的技術特徵,
除非寶可夢能證明申請日前世界已經有人提出,
不然王信的勝率應該蠻高的,
但是專利官司曠日廢時,
能要求的賠償金台灣好像都偏低.
所以廠商應該還是會發行,
賺的錢來應付專利侵權賠償還是綽綽有餘.

寶可夢只是有應用到他的點子,
實際還有很多技術要克服,
而且口袋怪獸與皮卡丘是早就很有名氣了,
求償1億要看台灣的市場有沒有這麼大,
因為專利是屬地主義,
而且遊戲風潮能持續多久也是個問題,
或許降價直接授權會是比較實際的作法.
呵呵,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
沒得玩了。。。。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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