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贊成異性戀婚姻另立專法,然後民法隨便修,修成獨步全球的多元成家婚姻,多人也可以,
獨步全球一定可以嚇死很多國家,
異性戀婚姻結婚補助50萬,登記結婚後生小孩一胎100萬,我不在乎異性戀是專法有補助,
我不認為是歧視,國家不能因為我是異性戀會生小孩,就視為理所當然
還有學校如果不教異性戀婚姻,還有過程,我一定大喊歧視
當正反兩方都往與死胡同鑽,讓中間的人越來越少,何不換一個想法,
讓兩邊的人都支持。
如果異性戀婚姻設專法,民法改多元婚姻來看看可以解決多少事。
呼應國際人權潮流,獨步全球>
多元婚姻,重視人權,有愛的相結合,法律都保障。同性婚姻、跨性別婚姻、多人婚姻,甚至哪天複製人跟自己結婚,只要有愛,不傷害他人,法律都保障,這樣獨步全球的做法,還可以吸引外國人定居台灣。
提高生育率,異性戀婚姻設專法保障>國家人口增加,除了移民,大多數要靠異性戀婚姻生下小孩,用專法保障鼓勵異性戀生孩子,國家才不會漠視異性戀婚姻的結晶,有誰責任一定要為國家增加人口呢?當然如果其他婚姻有辦法增加人口,國家也應該給予獎勵。
減少同性戀歧視>當異性戀婚姻是專法,那同性戀婚姻就不要再口口聲聲說自己被歧視。
當異性戀婚姻是專法,法律要特別保障異性戀教育,要在教育中多方提醒,異性戀婚姻跟其他婚姻沒甚麼不同
立法者一步到位>多元多人婚姻為未來的可能都做了保障,又立專法保護異性戀婚姻中的倫理,一步到位大家沒甚麼好爭的,只有法律人要多累點,多設立一部異性戀婚姻的專法,不過可以將現有的民法拿來參考。
國家要正視人口增加是異性戀婚姻產生的結果,不能再認為理所當然,應該要付出代價保護或保障。
同性戀要支持,因為我們已照你們所說的修改民法,就沒有歧視的意味。
異性戀要支持,專法中保護異性戀婚中的倫常,而且還將國家長期漠視的人口生育問題給予獎勵補償,你們也不用擔心學校不教異性戀婚姻,如果不教,你們就告學校歧視。學校教太過深入的性價值時,也可以大呼歧視異性戀。
其他類婚姻者也支持,因為修改過的民法大大提升對所有有愛的婚姻的保障。有錢人要怎麼結婚,別人也管不著,只要有愛,法律都給予保障。
我尊重他們也尊重人權也希望可以讓他們得到合法終生的保障.
但是相對的,我也希望蘿莉控, 人獸戀, 人物戀, 熟女控, 這些應該也要立法保護跟尊重同時
修法讓他們合法化,同性戀者與生俱來不同的想法,哪這些人也是與生俱來的不同喜好我覺得都要一起尊重
你有人權,哪這些人有沒有人權,不能說你們是大多數,大家就應該要尊重他變成一個合理的事情,要就
全部合法全部尊重,不要說這些人是變態或是不正常,人數多做的事情就正常,人數比較少的就不正常嗎?
所以同性婚姻必須合法化我贊成,同時應該也開放讓兒童跟成人結婚,或是動物跟人結婚,物品跟人結婚的身分證
不然哪天你們合法了,哪這些與生俱來少數想法的族群的人權,誰照顧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