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說,這句話一出,應該很多老闆順勢就不辦尾牙了吧,也省了一筆支出。
只不過,相信會有更多勞工不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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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1月08日07:17 蘋果日報
強制員工在休息日出席尾牙,勞動部說應該算加班費,但有多少員工敢跟老闆爭取?
今日出版的《中國時報》報導,勞動部政務次長廖蕙芳昨日指出,《勞基法》沒有尾牙的規定,若員工自由參加,就不算工作時間、也不需支付加班費;但強制員工在非上班時間出席,即為休息日硬性規定員工出席尾牙,視為出勤、須支付休息日加班費,若違反加班費規定,可依法裁處2萬至100萬元罰鍰。(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因為很多公司的規定真的很奇怪...像我就遇到過
尾牙沒強迫你參加..但是你要完全參加完尾牙才會發給你抽到的獎品跟獎金..
可是尾牙卻都在晚上六七點舉辦..吃到完都快10點了..
而我還得從台中趕回南投老家..所以幾乎都只能參加到八點多就得趕去坐車..
結果就是..每次抽到我的獎金獎品都不算.其中一次還抽到5千塊.但是公司說你半途離席.所以不能算數
問題是公司的尾牙都在禮拜六晚上舉辦(我們是周休一日).隔天是放假.所以禮拜六我一定得趕回南投
幫忙我老婆照顧剛出生兒子..而晚上10點之後..根本就沒車子.所以最後這些獎品獎金也都只能放棄了
而像這樣的尾牙...如果換成是各位大大你吃的開心麼?所以去過幾次之後就不在去參加了
公司強制你出席本來就是算上班,
記者沒有搞清楚一例一休以前就已經是這樣的規定,
這樣的報導心態真是可議.
企業主以前就搞不清楚本來強制員工出席就算上班或加班,
一例一休後才問這個問題,
勞動部只是再解釋一次,
勞動部有說這是一例一休後規定的新法令嗎?
這本來就有的規定.
這種問題以前就有了,
以前最常發生的就是要求員工尾牙上台表演,
然後員工下班後得留下來排演,
但是卻都不能算加班.
員工尾牙表演可以不計較,
但是下班後得留下來排演員工受不了啊,
又不是上班時間可以排演.
這是記者無知?
還是唯恐天下不亂?
一堆人以為又抓到了小辮子就跟著瞎起鬨~
勞動部 103年 工作時間之認定
• 事業單位於正常工作時間外辦理訓練或集會,如該訓練係屬自願性參加,則該時段不屬工作時間。
• 事業單位辦理之登山、家庭日、尾牙,如係屬自願性參加,則該時段不屬工作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