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三星集團掌門人李在鎔因捲入朴槿惠「閨蜜門」風波遭審訊,南韓檢方今天對他求處12年徒刑。
49歲的李在鎔頭銜是三星集團副會長,在他父親李健熙病重後,李在鎔就是三星集團實質掌門人。他遭審判的罪名包括向南韓前總統朴槿惠行賄,並向朴槿惠閨蜜崔順實捐款,以爭取官方協助三星集團子公司併購,朴槿惠也因「閨蜜門」風暴去職受審。李在鎔一直辯稱無罪,他的辯護律師團認為,特檢組的調查不合理,且沒有直接證據,無法證明嫌疑。
李在鎔從2月28日遭特檢組起訴,4月7日開始正式審判,至今已出庭53次,期間有59名證人出席,朴槿惠也被列為證人,但她拒絕傳喚。
報導稱,李在鎔當時為解決集團子公司併購問題,金援崔順實女兒的馬術訓練,並向崔順實掌控的Mir基金會和K體育基金會捐款,涉嫌行賄433億韓元(約11.6億元台幣)。
檢方今對李在鎔求刑12年,南韓特檢組說,李在鎔行賄是典型的政商勾結,嚴重毀損憲法保障的民主、經濟民主價值。檢方也對三星公司的另外四名涉案高層,分別求處7至10年的徒刑。法院預計本月27日宣判
他的律師說檢方因為民粹原因求重刑
不到3星期就審判效率很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