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總統今天與財經媒體茶敘時表示,我們的企業其實是有能力調薪的,但是要看健保費用和外勞的薪資,由於現在很多企業是把加班費當成經常性薪資的一部分,而外勞加班後一個月薪資是3萬元,所以3萬元是她的最低薪資夢想,但調薪後會給企業主增加很大的負擔,所以有思考是否在薪資調高時,雇主負擔的勞健保是否也調一下,不要跟薪資一樣調那麼高。
其實我是很認同的
只是後面補了一句
「勞健保不要一樣調高」
老實說我不是很懂
不知道各位覺得如何? 其中有什麼含意?
其實我很希望改天換一句
「房價一坪十萬,是我的夢想」
老闆的成本是 A
老闆幫員工出勞健保 B, 不列入薪資。
員工薪資是 A - B
員工實際拿到是扣過自負額的 A - B - C
在不增加 A 的情況下,提高 A - B 蠻簡單的,降低 B 就可以了,也就是老闆幫員工少出一點勞健保費用,但勞健保不是一直被說要破產了嗎,所以不能降低勞健保費用,那唯一的方法就是轉給員工負擔。因此變成
老闆的成本是 A
老闆幫員工出勞健保,比以前少,變成 B - D, 不列入薪資。
員工拿到的薪資是 A - B + D (提高了!, 謝主龍恩)
員工實際拿到扣過自負額的是 A - B + D - C - D = A - B - C
這招很聰明,在不增加老闆支出成本的情況下,讓員工的所得提高了,這可以得諾貝爾經濟獎嗎?
順便一提,有人記得朝三暮四的成語來源嗎? :)
sroach wrote:
如果這篇報導沒錯,我對勞健保計算方式也沒搞錯的話,大概是這樣的,老闆雇用一個人的成本是 A, 其中包含了勞健保負擔B, 員工還要自己負擔勞健保 C, 所以
老闆的成本是 A
老闆幫員工出勞健保 B, 不列入薪資。
員工薪資是 A - B
員工實際拿到是扣過自負額的 A - B - C
在不增加 A 的情況下,提高 A - B 蠻簡單的,降低 B 就可以了,也就是老闆幫員工少出一點勞健保費用,但勞健保不是一直被說要破產了嗎,所以不能降低勞健保費用,那唯一的方法就是轉給員工負擔。因此變成
老闆的成本是 A
老闆幫員工出勞健保,比以前少,變成 B - D, 不列入薪資。
員工拿到的薪資是 A - B + D (提高了!, 謝主龍恩)
員工實際拿到扣過自負額的是 A - B + D - C - D = A - B - C
這招很聰明,在不增加老闆支出成本的情況下,讓員工的所得提高了,這可以得諾貝爾經濟獎嗎?
順便一提,有人記得朝三暮四的成語來源嗎? :)
就是拿香蕉請猴子的故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