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
中共中央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修宪建议,将宪法第七十九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两相对比,删除了有关任期届数的规定,这是国家主席制度的重大改革。
根据现行宪法规定,国家主席在内政外交各方面拥有广泛的权力:根据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及其他组成人员;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及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代表国家进行国事活动。国家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在主席缺位时,由副主席继任。
1949年至1954年,中国没有设置国家主席,当时的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实际上行使了部分国家元首的职权。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大制定了第一部宪法,规定设立国家主席,由毛泽东担任。1959年和1965年,刘少奇在第二、三届全国人大两次当选为国家主席。“文革”期间,国家主席职位长期处于空缺状态。1975年四届人大通过的新宪法删除有关条文,不设国家主席。此后,一些应当由国家元首行使的职权,有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行使。
1982年宪法恢復设立国家主席,1983年五届人大选举李先念担任国家主席,而后杨尚昆、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先后担任该职,迄今共有7人担任过国家主席。
从1993年的江泽民开始,中共中央总书记同时担任国家主席成为“标配”,江泽民、胡锦涛均任满两届。
今次修宪保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的条文,即国家主席与五年一届的人大任期相同,人大任期届满,国家主席也随届满,需要重新选举。但不再规定“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意味着国家主席任期届满可以继续参加选举,且没有届数的硬性约束。
http://news.takungpao.com/paper/q/2018/0226/3545814.html?from=time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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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本来就是不断与时俱进的
为啥大陆这边修改了一些硬性的规定,就成了要称帝和登基?
称帝和登基干嘛?袁世凯的例子在那边,谁会蠢到去做第二个袁世凯?再说国家主席也只是名义上的东西,邓小平不是国家主席,但掌实权的是他,而且后人称赞
习能做到这个位置,会笨到去为了空壳子,让后人唾骂?
再说习就一个女儿,他称帝干嘛?
喜欢说称帝的也就是在台湾现在全面被大陆赶超的时候,没啥能拿的出手的东西,整天除了民主自由放嘴边,就是说免签国
嘴上爽爽有什么用,台湾选举到现在,有选出真正做事的人吗?还不是说空话和推责任,现在的资本成就和老本还不大多是当年独裁的老蒋和小蒋留下的。
时间还没到,急什么?
无论大陆什么制度,台湾终究躲不过被统的命运,这也是李光耀说过的
哪个制度好,哪个制度不好,最终时间能判断,从目前来看,显而易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