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改後月薪7萬變3.8萬 活不下就別領

軍公教年改正式上路,副總統陳建仁在臉書po文指出,「這是一個新而永續的時代的開始,因為,一個『世世代代領得到,長長久久領到老』的年金新制已經展開。」


對此,全國公務員協會理事長李來希在臉書po文反擊,「可憐的夥伴直接砍3萬2千元,才第一年耶!還要分十年持續調降。」
並附一名軍公教退休人員的3萬8存摺照,反問網友「請酸民們捫心想一想,還要酸嗎?還能酸嗎?你們的良心果然是被狗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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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希臘的下場
我們台灣不能養太多米蟲
退休金應該砍成最低工資標準


退休金應該從你工作四十年的所得扣除一定比例
扣繳多就領多,扣繳少就領少
完全靠退休基金自己運作
基金不賺錢就少領
基金賺錢就多領
基金破產就喝西北風


總之,不需要政府財政支出。
很爽嗎??

要降稅嗎?

軍警要改義工?
民國79年就出來工作
除了當兵少了兩年
目前43歲勞保年資25年
上網去試算,做到60歲退休大約月領1萬3千多
做到65歲退休,月領2萬出頭
哀~我還要工作21年才能月領2萬
我還是用投保最高薪資去算耶
乾脆不分軍公教或勞工

每個人退休金月領五千就好

不管什麼基金都照辦

這樣就沒有基金會倒了









真的這樣做,我看馬上就有人出來革命了

ake999 wrote:
軍公教年改正式上路...(恕刪)
01魔人,請管好你的腦袋,不要來煩我。
活不下去大多是炒房炒股養肯老族的, 其他就只是跟著哀而已, 會死才怪
對很多人一個月3.8萬都沒有的人來說
都覺得3.8萬已經相當多了

簡單一句話就可以說明
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棘輪效應

ake999 wrote:
軍公教年改正式上路...(恕刪)


按你的邏輯,年輕人嫌22K太低,乾脆不要做好了,回家啃老當媽寶。
李家同回台灣才3000開始,22K好多了,其實22K大多是沒競爭力的職業別,
竹科一堆高所得,竹市所得算全台一二的,那是人家努力來的。
在台灣努力的人還是能有高所得的,加油啊年輕人,共產只是一同下流!


nk578 wrote:
民國79年就出來工作
除了當兵少了兩年
目前43歲勞保年資25年
上網去試算,做到60歲退休大約月領1萬3千多
做到65歲退休,月領2萬出頭
哀~我還要工作21年才能月領2萬
我還是用投保最高薪資去算耶


勞保是保險,那不是退休金,那是老年給付。
勞退新制可以15萬投保還可以自提6%,只要「政府不瀆職」,你的退休金不會差的。
不要跟我說你領22K,那樣還不如去住台北領低收入戶補助。
「政府瀆職」我看什麼保、什麼基金都沒用。

在台灣有很多努力的人,看街上一堆好車就是證據,好好加油,好好選擇你的雇主。

ake999 wrote:
退休金應該從你工作四十年的所得扣除一定比例
扣繳多就領多,扣繳少就領少
完全靠退休基金自己運作...(恕刪)


你搞不清楚嗎?勞工退休金是雇主給的,勞工根本一毛不用繳。

退休金是「遞延工資」的司法判例
引自:http://www.cpea.org.tw/news2.asp?autono=1337
在司法實務上,我國法院目前通說視退休金性質為『延期後付』之工資。
(1).台灣高等法院九十三年度勞上字第二十九號判決:「查退休金之性質,學說上固有賞金理論、人力折舊理論、遞延工資理論及激勵理論,惟按「依退休金之經濟性格觀之,工資本質上係勞工提供勞動力之價值,退休金之性質為『延期後付』之工資,為勞工當然享有之既得權利,於勞工退休時支付,且不因勞工事後離職而消滅。退休金本質上係以勞工全部服務期間為計算標準所發給之後付工資,雇主自不得以懲戒解僱為由,剝奪勞工請求退休金之權利」。
(2).最高法院九十二年度台上字第二一五二號著有判決可參;又「按退休制度之健全與否、退休金之是否優渥,均係勞工服勞務之誘因,且為建立健全之退休制度,以保障勞工退休生活,所得稅法第三十三條及商業會計法第六十一條已有『退休準備金提撥』之規定,可見退休金為勞工平時所付出勞務而尚未獲得雇主足額給付之工資,應屬遞延工資給付之性質,上訴人自有給付員工退休金之義務。」
(3).最高法院九十一年度台上字第一0四0判決可資參照,堪認我國實務上係採「遞延工資理論」,即退休金之性質並非單純雇主為保障退休勞工之基本生活所為之給予或酬勞金,而係屬工資之一種,僅其給付之時點係至員工退休時始有請求權,…。」


釋字第 730 號
理由書
人民之財產權應予保障,憲法第十五條定有明文。公立學校教職員依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下稱系爭條例)請領退休金之權利,乃屬憲法保障之財產權。
你把這個版當成是政治版嗎?
黨部給你多少錢上來帶風向?
懶的嘴砲, 直接檢舉

ake999 wrote:
軍公教年改正式上路...(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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