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一生在校因事和同學起了爭執
一方罵人
一方因拿美工刀敲桌 表達不滿
校方卻無法處理 交由雙方家長協調
告人者 要對方轉校 強調他有家長會長背景
(原來這身份是這樣用的)
和有醫生可為其開證明身心受創
說明自己人脈廣 多麽有後盾⋯⋯
因此 就這樣在學校被記過了
這還沒結束

告上法庭
被告 上派出所說明一切作筆錄
員警也不可思議 這⋯事
學校為何處理不來

之後也 質詢了律師
律師一直著重在拿美工刀
就認定被告者虧了⋯⋯
似乎已沒有為自己伸張公義的權力了???

心疼這兩位同學
明明第一時間可以在師長的訓勉下
合好成為未來同窗三年的好友
卻因大人自認為的保護⋯
攪亂了小孩的世界
讓彼此永遠有距離
也讓告人者在群體中
視為 容易受傷者 進而遠⋯⋯
看来好像很复杂,
问题其实很简单!
小孩子在学校的争执,
除非发生刑案了,
本来班导师,训导人员,最多校长应该处理。
想自我保护,
不想得罪人,
简单的事都处理不了,
不知道说什么好。
這個事件
今天落幕了
感謝法官及其旁同的官員們
整個事件 關鍵在學校的處理
對方家長大為不滿學校的處理態度
我何嘗不也這麼認為?
老師不處理 請家長自己協調
鬧上法院
原本還很擔心會不會遇見恐龍法官

但 我的擔心是多餘的
這法官們 從很多問話裡 得知情況
細心地 讓在旁的我們心安了
這幾個月來 我們的擔心害怕在今天
都化解了 真的很感謝他們用心
聽小朋友的聲音
也很感謝對方家長的諒解
雖然 我希望這兩小朋友往後還是可以成為
好朋友的情況 如今弱了點
但未來的事 誰曉得⋯⋯

我還是不得不說
學校的老師 你們教的不應該只是課本上的知識
更重要的是 每位家長把小孩託付在學校內
和大家互動的學習吧!
記過 真的是解決問題的唯一方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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