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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歲的吳姓男子涉嫌酒後騎機車,見警急躲向小路,仍被員警攔下,查出他涉酒駕案被通緝。警方逮捕他回派出所,他還屈指點算自己酒駕被判刑期,員警一查,發現他酒駕前科累累,包括這次再因酒駕被捕,17年來已是第15次酒駕惹官司。

警方調查,吳姓男子從2001年第一次涉酒駕之後,除了入獄服刑期間,幾乎年年都涉酒駕,已有14次酒駕前科,但因每次他都無法繳納罰金才入獄;今年在屏東涉酒駕,屏東地方法院已依公共危險罪,判他1年8月,但他未到案服刑,6月間經屏東地檢署發布通緝。

9月2日晚間,吳姓男子騎機車經過高雄市楠梓區學專路,見前方有員警,馬上急轉進入中油高雄廠東門便道,高雄市警楠梓分局後勁派出所員警發覺可疑,馬上尾隨追了近1公里,攔他停車,要求他示出證件,但他稱沒帶證件,員警一查,才發現他被通緝,而且員警發覺他在對話中,發出酒味,對他酒測,酒測值達0.81毫克,逮捕他查辦。

吳姓男子在派出所接受調查前,警方發覺他酒駕前科累累,他坐在一旁,屈指念出14個數字,員警聽他讀算數字,才知道原來這14個數字,就是他前14次涉酒駕被判刑期。他說,第13次酒駕入獄,獲假釋出獄,還有100多天「帳尾(殘刑)」,加上這次被抓再被判刑,可能要坐上3年牢

真好,台灣酒駕天堂難怪都不怕
14次酒駕只需要坐三年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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