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一堆夫妻加起來的月收入都沒有10萬,同樣還是生小孩,怎麼別人養得起她就養不起?其他那一堆推給社會的理由也很好笑,當年她們的父母結婚的年代台灣的生活水準及收入也沒有現在高,也不會知道未來會怎樣,整體的情況及條件並不會比現在好,照這個邏輯她們的父母當年也不應該把她們生下來不是嗎。
以我們家為例 桃園區一個月不吃不喝基本9萬房貸30000保母&幼稚園費36000(2個小孩)水電瓦斯&網路&大樓管理費 7000保險全家(醫療險/意外/汽車保險)10000其他:油錢/車保養/過路費/電話費/其他雜費:7000這些基本吃掉一個人的薪水了沒有雙薪根本沒辦法生活 沒有父母支援狀況下 家庭收入沒10萬 很難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