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結論,2020下架民進黨!
懲治走私條例是刑事罰,別想用超額購買混過去!
扯的是連關務署新聞稿都自認是走私案!
懲治走私條例:
第1條開宗明義說為懲治私運政府管制物品或應稅物品之進口或出口,特制定本條例。
第2條明定對私運政府管制物品或應稅物品進出口之行為處罰(未遂亦罰)。
第3條明定運送、銷售或藏匿走私物品者處罰(未遂亦罰)。
第7條明定服務於鐵路、公路、航空、水運或其他供公眾運輸之交通工具人員,知情不通知稽微、檢查人員者處罰!==>華航別想逃
第10條明定稽徵、檢查人員,明知為走私物品而放行或為之銷售或藏匿者處罰(未遂亦罰)
第11條明定公務員、軍人包庇走私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未遂亦罰)====國安人員、還有涉案的官員們別想逃
一邊高喊轉型正義、司法改革,
另一邊國安局走私9800條香煙你跟我說超額購買,
民進黨你下架吧!
個人積分:2630分
文章編號:74093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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