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總 則
第一條 本辦法依據中國國民黨(以下簡稱本黨)黨章第八條及第四十條有關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黨黨費,分為黨員黨費、黨員捐獻兩種;黨員繳納黨費為黨員應盡之基本義務,悉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貳、繳納標準
第三條 本黨黨員依下列原則繳納黨費:
一、黨員繳納黨費每人每年繳納新台幣二佰元,新入黨與回復黨籍之黨員未足年者亦同。
二、黨員得視意願主動提高認繳黨費標準。
三、一次繳納黨費新台幣壹萬元以上者,終身毋需再行繳納黨費。
四、持有政府發給之低收入、中低收入戶證明者免繳黨費。
五、年滿六十五歲並具四十年以上黨齡者免繳黨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