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魔推銷員 wrote:你還雙手一攤說管不了呀.(恕刪) 誰說的,引渡條例是假的啊,世界各國都有阿台灣跟香港目前沒有引渡條例,所以香港政府沒辦法將人犯移交台灣但是人家自己要回台灣投案,主權國家居然拒絕,這也是世界首例阿
惡魔推銷員 wrote:但美國,或說是世界上...(恕刪) 當覺青很簡單,有腦卻似乎很難?香港的檢調單位無法到台灣進行偵辦,香港檢調要如何起訴嫌犯?香港法官要如何判案?看台灣記者寫的報紙內容嗎?唯一方法是依靠台灣檢調單位的調查,著手偵辦與口供,這些都必須先把嫌犯送到台灣來才行。別扯什麼美國,最簡單的司法程序都搞不懂,講出的話只是在扯爛罷了。
惡魔推銷員 wrote:你還雙手一攤說管不了呀..(恕刪) 在哪個國家犯法,本來就是由那個國家依法審判詐騙分子被送回大陸,那是因為犯人、被害人跟犯案地點都在大陸詐騙雖然是在外國打的電話、上的網路,但是相關金流卻是在大陸發生如果大陸詐騙犯在菲律賓碰瓷詐騙大陸人,就不歸大陸管了外籍移工殺女友棄屍 雲林檢方求處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