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資訊學科能力競賽,我兒子好不容易每天努力到半夜二點,拼上了學校唯二的校代表,可以代表學校參加11/6在新竹高中舉辦的北二區複賽。
10/22卻被學校通知報錯人名,由於學校設備組老師的一時疏忽,使得我兒子本來的競賽資格被取消。雖然賽程簡章有規定"報名後除因分區主辦單位誤繕之資料外,不得更改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等相關資料"。但這段規定實在是非常有問題。
問題一:報名的程序,學生根本沒填過報名表,是由設備組老師代填的
問題二:老師填錯報名資料,花了一堆時間準備賽事的學生反而成了最無辜的受害者
打電話給國教暑負責承辨的官員,得到的回覆,完全感受不到同理心,只說一切照賽程的規章辨理,無法更改,要是更改人名,要再花錢重印資料,總之就是不管,改不了。
對這樣的國教暑,這樣的政府單位,如何不教人感到心寒。
若是這封信能受被暑長看到,希望能將規章修一下吧!不要再有下一位學生受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