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這個第2-1條就很多問題要請教:一、境外敵對勢力:指與我國交戰或武力對峙之國家、政治實體或團體。主張採取非和平手段危害我國主權之國家、政治實體或團體,亦同。這邊請問一下日本強佔我釣魚台與惡意說沖之鳥是島侵犯我國主權,是否屬於敵對勢力?菲律賓等與我國在南海的主權糾紛,他們是否屬於敵對勢力?香港、澳門隸屬大陸,這一條就是針對中國大陸來的,所以香港與澳門也是敵對勢力?請民進黨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