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頁檢舉信爆警政署長陳家欽送辦關鍵

蘋果標題:【蘇揆怒飆】28頁檢舉信 爆警政署長陳家欽送辦關鍵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00328/SOXTDJ7SHXSNI3UMSNOMAMYMKM/
內容:
內政部長徐國勇以秘書任用涉偽造文書罪嫌為由,將警政署長陳家欽送辦。警政署昨發聲明指出,此事是對警察機關徵調流程與人事作業慣例誤解所致,相關作業均依《警察人員陞遷辦法》等人事法令及歷任署長慣例辦理,另羅列前兩任署長王卓鈞、陳國恩任內秘書任用為例,強調過程無不法。但《蘋果新聞網》取得長達28頁的檢舉信,內文指出陳的借調手法粗糙,1天內僅跑公文過個水就讓祕書有刑事局職務歷練。

知情人士向《蘋果》爆料,28頁的檢舉信指控陳家欽任用秘書過於便宜行事、手法較為粗糙,過去歷任署長任用秘書時也有類似狀況,但均會讓人選有確實資歷後,再徵調回署本部任職,此次陳家欽的爭議就是任用的3位秘書,從頭到尾並未到刑事局任職,卻一天之內透過公文往返就有了刑事局的職務歷練,才會引爆警界人士不滿進而檢舉,質疑有偽造文書之嫌。

知情人士指稱,王卓鈞擔任署長時的辦公室秘書周煥興與廖材楨,他們是由台北市警局2線3星職務「平調」外部機關刑事警察局2線3星,這與周、廖原先在台北市警局內部升職排名名次根本無關。且周、廖2人在台北市警局服務期間早已升2線3星多年,在2008年平調刑事局後2年,累積足夠資歷後才在2010年5月受徵調為署長辦公室3線1星秘書。

至於前任警政署長陳國恩的秘書甘炎民,是在歷練了三任分局長職務後,才由陳國恩借調到署長辦公室,目的是讓他有地方扎根、中央視野,目的是為培養有高度、有廣度的未來警察幹部。另位秘書陳松春原為新北市警局資訊室2線3星股長,屬警察機關資訊專長人員。2015年7月經公開甄選測驗後獲徵調至刑事警察局技正,應警政署任務需要支援署長辦公室,陳屬資訊專才升職合理。

反觀陳家欽署長辦公室秘書吳正傑、渠正慈、王文助等3人,原本就是警政署本部的2線3星警官,陳只是將職缺挪到刑事局,只是紙上作業公文跑跑過個水,就受「欽」選徵調,歷時短短2個月後升為2線4星專員,「把署內自己辦公室的警務正假調刑事局」,實際上根本未到刑事局歷練,當然引起警界軒然大波。

「平行調動並不是升官,為什麼要刻意列出排名?」知情人士認為這是陳家欽故意模糊焦點,認為吳正傑等人製作佯稱有意到刑事局「職務歷練」的職務報告,但實際狀況是「假異動到刑事局、續在署長室上班」,根本就是「假全國海選、真升官」。突顯出陳家欽的私心與濫權,與一般警員升遷異動常規顯有極大不同。

知情人士指出,吳正傑等3人將職缺暫時外調刑事警察局,實際上仍在警政署長辦公室上班,虛造徵調情事等同內升,已明顯違反按序升職的信賴保護原則。先是杜撰報告損及其他存記有案的警員遷調,再將吳等人調職至刑事局,又同時發文調用支援署長室,職缺只是在書面上作業異動,人卻一直在警政署長辦公室上班,1天之內的公文往返就讓祕書取得刑事局的職務歷練,認為陳家欽為其秘書量身訂製、儘速升職晉階作為,目的就是為自家人護航。

知情人士表示,署長辦公室雖工作繁忙辛苦,但最後總會有代價,因功獎相較於業務單位的確較多,必然會縮短升遷等待時間。署長室秘書不是隨便人都可接受徵調,「絕對信任、絕對服從」是必遵原則,過去署長室秘書大都也是循序漸進晉升,但這波人事爭議實在是升太快了,「借殼上市、破格升職」的結果,才會引發這波政壇風暴。
人家敢出手
沒把握是不幹的

這署長...
我看是很難坐穩
這也只能凸顯一件事

就是上級長官也有自己屬意的人選

答案就是這麼簡單

人事鬥爭

綠營會讓徐國勇下台嗎? 不會吧~

會有事的,或下台的,只有陳,不是嗎? 這答案很清楚
freedomhome wrote:
人家敢出手沒把握是不...(恕刪)

一定是坐不下去了
但三個月後在「哪個位置」
才是我們鄉民的重點
笑死

部長辦院長

內政部幹上行政院

架空蔡嬤

荒腔走板

難看喔

可控可管滾動式修正 wrote:
蘋果標題:【蘇揆怒飆(恕刪)


哪一個環節是偽造文書?
wwwmo wrote:
笑死 部長辦院長內政(恕刪)


都28頁檢舉信 某院長是看了嗎?
在震怒個屁?
不管是不是派系鬥爭, 但這案子是以偽造文書罪案件送的吧!? 那跟蘇貞昌院長有什麼關係? 是在震怒什麼?
另外, 這案子是偽造文書罪案件送的吧!? 那北檢為何要火速退回? 是有哪位高層打去下令嗎? 北檢應該是中立的公家機關吧?! 在乎的應該是到底有無不法, 不是嗎?

手伸進去這麼直接, 現在都不加掩飾了!?
可控可管滾動式修正 wrote:
蘋果標題:【蘇揆怒飆(恕刪)
大菊不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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