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應該是比較合理的發展吧?

再來應該是:賣淫合法化?色情產業鏈合法化?
台灣不久之後應該會有色情櫥窗一條街。

阿童這色情博士,來得真是時候!
你先去 搞清楚 刑法 與民法 的差異 ! 別在那裡亂說話發廢文 !



nwcs wrote:
通姦除罪下一步,賣淫合法化?
gadgetgo wrote:
你先去 搞清楚 刑法(恕刪)
你先去搞清楚進步跟守舊的差別,不要來發廢文!
沒結婚的居然會搞出這些同性婚姻合法化,通姦除罪,不知想幹嘛 !
如果有錢可以生活誰想要當雞,你是沒看過劉德華演的法內情,親愛的小孩今天有沒有哭。
nwcs wrote:
這應該是比較合理的發展吧?

再來應該是:賣淫合法化?色情產業鏈合法化?
台灣不久之後應該會有色情櫥窗一條街。

阿童這色情博士,來得真是時候!


你怎麼連常識都沒有, 唉 ..............
邏輯對了,方向就不會錯到哪裡去 ~
phS00313 wrote:
你怎麼連常識都沒有,(恕刪)
你怎麼連智商都沒有,哀....
nwcs wrote:
這應該是比較合理的發(恕刪)

性產業早有法源依據可以合法開妓院
只是中央政府不敢揹道德責任
把權力下放給地方政府
地方政府沒人敢開辦紅燈區
因為沒有人願意開在自己家隔壁
必然會遇到抗爭
過期無效 wrote:
性產業早有法源依據可(恕刪)
通姦除罪應該可以讓業者找到著力點
所以我才說,既然邁出了第1步,後面有2.3步的跟隨者,應該是比較合理的發展!
政府把人民變窮後 一些扛不住人 只好去賣淫做賊
nwcs wrote:
這應該是比較合理的發...(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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