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次子柯鈞耀,因為收到居住在國外表弟林安逸寄來的大麻浸膏,遭到調查,檢警在其毛髮中檢測出毒品反應;但最後檢察官採信柯鈞耀的說詞,對表弟所寄送的毒品還不知情,所以全案不起訴處分。
柯建銘次子爆發毒品案,海關查獲1個從美國寄來台灣的大麻膏包裹,裡頭裝有重共8.4公克的6包的二級毒品大麻浸膏,北檢在12月23日偵查偵結,裁定柯鈞耀因罪證不足獲不起訴。這個數字不僅超出民進黨所訂定的5公克,更是攜帶二級毒品,卻仍判無罪。
持有毒品無罪?那很多因為持有毒品而入獄的受刑人能要求國賠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