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常看到關於台北、新北兩個縣市 對於新興菸品已經準備搶先訂定自治條例 開始管制的新聞 但客觀來說,與其說是管制,更像是禁止令 畢竟條例直接全面禁止了電子煙的存在 新北市更是加碼禁止了加熱菸 而我是覺得 如果新興菸品像這個電子煙的粉專所宣言的一樣 不賣違法的產物、不誤導功效的話 其實是可以比照紙菸的形式來販賣,並接受政府的監督和管理啦! 因為禁止的話 感覺還是會有黑心的產物偷偷流通 大家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