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高雄副市長林欽榮也承認,過去消防人員多次實際入內檢查,都不得其門而入,甚至到2樓就被擋下。 雖然市府仍分別在2019、2020年,以及今年,都有執行消防安全檢查,可是因為該大樓沒有正式管委會,還是籌備階段,加上大樓1-6樓閒置,大樓住戶為了避免外人出入,自行在1、2樓設置柵欄,也造成消防人員無法進入大樓實施安檢。
妖精狩獵者 wrote:昨日高雄副市長林欽榮(恕刪) 消防法37-2規避、妨礙或拒絕第六條第二項之檢查、複查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按次處罰及強制執行檢查、複查。就去翻看看有沒有處罰紀錄了。另外,如可強制執行檢查,為何還會有吃閉門羹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