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又見酒駕
這個政府到底關不關心人民安危?
重罰這麼簡單的修法也做不到?
同車的成年人(特別是同一攤喝完酒的)不用罰嗎?
就算是用殺人罪判又怎樣?十年後還不是再出來酒駕
不應該是肇事後再來重罰,這樣會讓人有僥倖的想法,因為只要沒肇事都只是罰款而已。

應該要改變作法,只要酒駕就是拘役+罰款+扣押駕照
第一次:1週+罰款+扣照6個月
第二次:1個月+罰款*5倍+吊銷
第三次:3個月+罰款*10倍+吊銷
以此類推下去

讓酒後想開車的人,斷了想都不要想
只會說幹話,什麼從嚴速辦,這些利委把法條修的這麼輕,要法官如何從嚴
現在過半利委卻無動於衷,只會說一些廢話
每年酒駕枉死都比228多,每年都在靠杯靠木
228紀念碑應該改成酒駕枉死紀念碑

教訓修理人民最有效的辦法

先修理政府

五院餐會禁止喝酒
政府單據發票統編只要有扯到酒一律打回票
這不必修法,只要一紙行政命令
jcatalysis
身先士卒,帶頭做表率
酒駕統計,對政府來說就只是數字而已。
民進黨如果不敢鞭刑立法,
因為一堆立法委員自己都酒駕,
建議國民黨可以搞個公投酒駕鞭刑,
但國民黨的公投都是要搞民進黨而已居多,
自己的立法委員或高官黨員也是不少酒駕,
我看也是不敢推酒駕鞭刑的公投吧!

期望民間有人出來推酒駕鞭刑的公投.
爛政府!
等下就交保還是繼續酒駕.....
這種人怎不關到死
台南杰夫 wrote:
高雄又見酒駕這個政府(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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