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開始就奇怪其實兩人通信發給助理也是很合理的但是通常這樣的情況不會只發給助理吧?甚至因為市長大人有這樣的需求由於公務繁忙那也很合理那也應該會每一封郵件都發給助理可是從他提出的東西裡面我們目前只知道只有一封郵件給助理那就叫助理提供全部往來郵件不就解決爭議了嗎?誰抄誰只能等台大去判斷可是合不合常理你TM一篇論文相關爭議這麼多不合常理裡面沒有問題大概也沒人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