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詭辯,就是從來不需要就別人的提問進行正面回答,
你只需要提出另一個對方無法否認的事實,瞬間就能把概念置換掉
電影【菸草之王】中有這麼一段
主人翁跟自己的小孩玩了一個辯論遊戲
主人翁代表香草冰淇淋,孩子代表巧克力冰淇淋,
兩人要各自為自己代表的冰淇淋辯護,證明自己是世界上最好的口味
主人翁的辯護方式很簡單,卻非常有效
主人翁說:香草冰淇淋是世界上最好的口味
孩子說:才不是呢,巧克力才是最棒的
主人翁說:巧克力冰淇淋很棒,但你應該知道,世界上也有很多人不喜歡巧克力,而更喜歡香草,所以你不是世界上口味最好的冰淇淋
「他不需要去證明自己是最好的,只需要證明對方不是最好的就夠了,而且你永遠無法反駁」
民進黨的宣傳策略一向都是如此
「因為你不對,所以我就是對的!」
但,邏輯上,你錯,不代表我就對;
這個「因為」和「所以」之間,並沒有任何邏輯上的因果關係
可我只要持續宣傳「你錯」,就不需要去正面回答「我對不對」這件事了
從四大公投案上,民進黨的宣傳內容基本體現了這種「你錯,所以我就對」的流氓邏輯
四大公投內容,都是與民眾直接相關,且大事是非的事情,
但民進黨硬是把它操作成「政黨對決」
我根本不需要正面去回答問題,我只需要利用民眾厭惡「政黨惡鬥」的心理,操作成「政黨對決」就好,
那怕四大公投裡,實際上只有一項公投是國民黨主導
回到林志堅論文案,
不論最後台大認定抄襲與否,
民進黨只需要用同樣的手法,操作成「政黨惡鬥」就好,
我只需要「從動機上抹黑你」,就算抄襲真的不幸成立了,
也照樣能潑你一臉髒水,髒到中間選民不出來投票也沒問題,我的基本盤願意出來投就好,
桃園這個選區,基本盤綠大藍小,所以不到真的止不住血,是不可能換堅的
是以,跟前面的例子一樣
「巧克力不是世界上最棒的口味」不代表「香草就是世界上最棒的口味」
「把應該屬於學術倫理的論文案,抹黑成國民黨的政治操作」不代表「論文抄襲就沒有爭議」
把媒體掌握在自己手上的民進黨,用這種「置換概念」的方式來愚弄大眾,幾乎無往不利
要識破這種伎倆不難,但恐怕真正的問題在於:「為何你要蠢到被愚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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