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C 台灣禁訪台港澳居民遊行及接受採訪?學者質疑法律依據
台灣移民署在2023年首個工作日發佈「港澳居民不得從事活動一覽表」,禁止行為包括「遊行」和「接受媒體邀請」。有法律學者質疑有關規定「恐嚇意味大於法律依據」。記者當天晚間發現該文件目前已下架。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29條規定,「外國人在我國停留、居留期間,不得從事與許可停留、居留原因不符之活動或工作。但合法居留者,其請願及合法集會遊行,不在此限。」
2019年香港反修例示威遊行期間,香港歌手何韻詩以加拿大護照、觀光理由入境台灣,在當地參加挺港活動時遭人潑漆引起風波,曾有聲音質疑她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第29條。
移民署當時回應指,依照「兩公約」規定,和平集會之權利應予確認,人民和平集會遊行之權利,除有必要者外不得恣意限制之。
黨說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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