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預告 7月1日起旅宿業不主動提供一次性備品

出去旅遊住宿,選擇房間的重點有一部分講究的就是方便和衛生
為了環保可以理解
一次性拋棄式備品給的就是基於獨立包裝、一次性使用,而有基本的方便衛生條件
這已經是長久以來大家的習慣了
旅館業者會同意是因為這樣可以節省成本吧?
以後大家都要自備到位,臨時住宿的也要記得去買足再入住了
不然想必直接跟旅館買的,應該會賣你,但搞不好會賣不便宜吧?

原文:
環保署預告 7月1日起旅宿業不主動提供一次性備品

繼公務機關禁訂一次性餐盒便當後,環保署今再預告「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草案,未來飯店旅館、民宿、露營地,都不得主動提供一次用旅宿用品,包括洗髮乳、沐浴精、牙膏牙刷等,7月1日起分二階段實施。

根據環保署預告內容,112年7月1日起分二階段實施,第一階段為「不主動提供」、第二階段則是「自備應有價差優惠或提供需求者選購」並由各地方環保局提報實施日期。

環保署表示,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授權訂定「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規定旅宿業,包含觀光旅館業、旅館業及民宿,及其他住宿業如露營地、休旅車營地等五大類,第一階段(民國112年7月1日)起,不能在客房內主動提供或客房外讓消費者自由取用一次用旅宿用品,僅於消費者有使用需要時再提供。

而第二階段,則規定業者應提供未含一次用旅宿用品房型的價差至少5%優惠;或於營業場所或客房內標示各項一次用旅宿用品價格供消費者選購,實施日期則由地方提報環保署核准發布。

限制的一次用旅宿用品品項包括:小於180毫升且一次性包裝之液態盥洗及保養用品(洗髮乳、潤髮乳、沐浴乳及乳液)、個人衛生用品(梳子、牙刷、牙膏、刮鬍刀、刮鬍泡及浴帽)以及一次用拖鞋等3類品項。

環保署回收基管會執秘王嶽斌表示,旅館飯店內有些在牆壁上、可重複補充的沐浴精、洗髮精,這類沒有問題,主要是限制180毫升、小罐的備品,7月1日起就先改為不主動提供,但顧客有需要,飯店必須供應;但之後,就交由各縣市政府環保局訂定實施方案時程,飯店業者必須提供訂房的環保方案,不提供備品價差需在5%以上,或者可以現場購買。

王嶽斌說,違反規定者,可依照廢棄物清理法開罰1200至6000元,若未改善可按日連罰,裁罰對象為這5類的旅宿業者;台灣一年旅塑廢品推估有8000公噸,有些飯店覺得垃圾量很高,很多都是塑膠備品,做這樣政策,事前也已跟旅館公會、觀光局、民宿協會做過討論。
要不要以後可以全改成只租毛胚屋
要用什麼裝潢用品全用租或買
不但可以壓低租金
還互相省錢環保
Charles Laih
工業風飯店住宿費用不減反漲![笑到噴淚]
出遊帶行李之外,
多加一份盥洗包
可以減少非常多不必要的垃圾
尤其是飯店提供的小肥皂、
一次性牙刷⋯
最後幾乎都變成垃圾
這個政策早該施行
30多年以來, 塔綠班吹噓的天堂, 其實是一片淒涼…
and50cc
不主動而已,被動讓客人索用!已經有很多飯店都放在櫃台讓人自由取用
sihong168
如果自已準備一份盥洗用品,為何還要現場買…
那,費用有少嗎,我們的費用有這些,現在不給,爛….
小強二號
表面上少五趴 實際上住宿費用先漲各一百到兩百
簡單
一次性的毛巾牙刷內衣褲襪子淘寶都有 量大又便宜
BryanYen
就變成製造更多垃圾.. 方便及垃圾很難兩全.
請在包裝上註明可以使用二次,解決!
堯春旺 wrote:
限制的一次用旅宿用品品項包括:小於180毫升且一次性包裝之液態盥洗及保養用品(洗髮乳、潤髮乳、沐浴乳及乳液)、個人衛生用品(梳子、牙刷、牙膏、刮鬍刀、刮鬍泡及浴帽)以及一次用拖鞋等3類品項。


每次住飯店,除了肥皂跟洗髮精還有一次性拖鞋會用飯店提供的以外.
個人衛生用品(梳子、牙刷、牙膏、刮鬍刀、刮鬍泡及浴帽)還有毛巾都是自己帶.
沒開封的用品飯店也不可能拿去丟掉,一定留給下一個客人
但顧客有需要,飯店必須供應

哪個顧客不需要?要禁就禁,弄模稜兩可的模糊地帶方便甩鍋,到時顧客跟店家爭論沒政府事,是店家不供應,我政府有說有需要要供應

跟口罩一樣標準不一,真是懂甩鍋的政府
cust123456789
那群人就是爛
其實我覺得飯店提供的牙刷牙膏 用起來品質也不是很好
還是帶自己的比較舒適

如果飯店可以因此在住宿費上有點折扣的話
個人也是樂觀其成
台灣人環保意識抬頭是好事,尤其台灣政府也喜歡搞一些小政策來當政績博名聲!

從機車排氣標準、吸管、垃圾袋到這種一次性備品等~

但是台灣有全球著名的碳排放火力發電廠、嚴重的pm2.5、到處煙火蔽天的嘉年華等~

然後台灣人都不在乎?鬼島真是假掰到極點!
Cao曹Jiang蔣
[真心不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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