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了你半輩子
想賣了公寓
換一間兩房新大樓
電梯 是當務之急
管理員與廚餘間 是讓自己解脫50年的重擔
而公設,
設泳池,健身房
老人時間最多,公設每天用很划算
再也不用天天下樓幫你收掛號
每次門鈴響,都是你的momo包裹
常常下樓幫你拿,後來聽到都害怕
念你一直買又吵架

親戚寄來的水果以後有管理室收
再也不用扛著垃圾
走到對面隔兩條街指定定點等垃圾車


她是真的想,
但是你就是不放過他
可賣了公寓
你怎能去跟爸媽擠兩房?
你帶回家愛愛的女友也塞不下
你的二姨太因為rtx4090太大塊
塞下去房間都滿了

你不願意,所以爸媽不忍心
就這樣
一年拖過又一年
你白頭髮也開始出來了 , 而照你說房地產要崩盤了
媽媽又錯過了一次賣房最好的時刻

你總跟她說
房價要跌說20年
今年又要起跌了
你有真心 , 認真 , 準備要付出行動了嗎
要放過妳母親了?
再讓她頂多等個兩年
夠了嗎


今年母親節 , 別帶媽媽去吃大餐了 , 反正去也只是成了你 ig 的一次秀
媽媽真心希望你 搬出去成家
放過我吧
這種文章放在ppt或是Dcard
或許反應會比較大喔
再故意鬧一點
搞不好會比流水席事件瘋傳
阿臭丸 wrote:
這種文章放在ppt或...(恕刪)



我們也是幫年邁的父母 說出心聲
周志紫 wrote:
養了你半輩子想賣了公...(恕刪)


為啥01最近低能文章這麼多?是快過年的關係嗎?
Miky23
哈哈哈哈
被戳痛了嗎

買房,父母心
2023/01/13 工商時報 羅麗敏

某日中午,在一處新興重劃區附近的餐館吃飯,這家餐館的座位安排是採背靠背方式,因此,座位前後的對話,大約都聽得到。坐在我背後,是二位年輕小姐,從她們的對話中,猜測應是重劃區預售屋的銷售人員。


A小姐說,今天早上來了幾組客人,其中有一對是母女,媽媽想要幫女兒買房子。這位媽媽很仔細地問格局大小、建材品牌,但是,這位女兒只是低頭滑手機,只有當她媽媽問她意見時,才簡單回應。

這位媽媽看上一間二房一廳,加上車位,大約1,200萬元的房子,媽媽表示,可以協助女兒付2成款項,需要貸款8成。但是,這個女兒卻回答,她還房貸時,每月不能超過二萬元。

A小姐接著說,當她聽見這個女兒每月只會出二萬的時候,她就知道,沒法成交了。你想想,扣除2成款項,剩下大約1,000萬,不管是貸款30年、40年,每月都會超過二萬,屆時,還不是她的媽媽要出錢補助。因此,一旦真的買下去,可能才是母女爭執的開始。

聽完A小姐的案子,B小姐則回應說,她的客人是一對夫妻,也是看上一間格局方正、光線明亮的二房型,他們很高興地付了10萬訂金,但是,沒過幾天,就回來退訂了。原來是,他們是要買給小兒子,讓他搬出去住,沒想到,兒子不願意搬家,更不願意付貸款,這對夫妻沒辦法,只好找來大兒子,一起來退訂…。

由於用餐時間快結束,我只好結帳離開,走出餐館不遠,才發現不知何時,附近已經蓋了一棟社會住宅。我突然想起,不久前,遇到一位朋友,她說,準備申請一間給她兒子住。她說,兒子快40歲了,不但沒結婚,薪水也都自己花,她希望兒子搬出去,學習獨立,對自己的人生負責。「哎!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她嘆了一口氣。

我們身為父母,永遠都在為小孩打算,但是,就算帶孩子到現場去看房,或是付了訂金,買房這件事,決定權還是在小孩手上,若是他們不願意,做父母的想方設法,恐怕也是白忙一場。
遇到啃老子女 法律怎麼解決?
律師其實對這種現代家庭的狀況司空見慣。
真的遇到不孝啃老子女,應該怎麼解決?法律上有兩種做法:

1.民法767條:一個是以所有權人的身份依民法第767條第1項的規定:『按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對於妨害其所有權者,得請求除去之。有妨害其所有權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請求二兒子遷離房屋,不過這種做法,我看過法院用房屋的價值來計算訴訟標的價額,造成預繳的裁判費很高。

2.民法1128條:律師通常會建議第二種做法,依民法第1128條的規定:『家長對於已成年或雖未成年而已結婚之家屬,得令其由家分離,但以有正當理由時為限。』走家事事件的非訟程序,只要繳1000元的裁定費,讓法官下一個:相對人應自聲請人門牌號碼○○市○○區○○街000號之家分離的裁定後,如果二兒子還不搬出去,法院可以罰他怠金。」

「可是,他是我的兒子,法官真的會判他要離開我名下的房子嗎?家人之間不是有扶養義務?」沈伯好奇,法院真的會准許父親把兒子趕出門嗎?

其實,這類的案件在法院已經越來越多,在法院的立場認為,家庭制度雖然是以父母為中心,以養育未成年子女及家長家屬間之扶養權利及義務為目的,但是在家庭內部扶助權利義務衡量中,要顧慮到家庭成員基本生計維持、養家與照顧任務的履行、家庭成員角色之任務分工合作等等,都是屬於家長與家屬責任分配的平衡。如果成年子女或家屬已經有工作及謀生能力,就負有維持自己基本生計之責任,家長基於前述的種種考量,請求家屬由家分離,有正當理由的。
成年了就該滾出去了,不要跟廢物一樣連自己都養不活
高門大屋
[100分]

周志紫
wrote:
養了你半輩子想賣了公...(恕刪)
跟我不一樣
我媽不要我搬出去住。他真的老了。不要倒樂色。不要洗碗。不要做家務都要我做。我想搬出去享受一個人的生活。他不讓我離開。看到這文我好羨慕有人出錢讓你出去住真好
chenjunfa wrote:
跟我不一樣我媽不要我...(恕刪)


你很孝順  其實搬出去不一定是好

有機會多跟你媽相處 這是好事

失之毫里  差之千里

兩邊的差別在  很多空魯是不做家事  只是啃老而又自認是自己生不逢時  何錯之有


當然 , 你雖然孝順 幫忙做家事

縱然媽媽無法幫你出錢搬出去

但你也是可以努力賺錢買一間 帶著媽媽住進去
高門大屋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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