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今(4)上午9點半將於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進行第4次協商,過去政院版堅持禁止電子煙、納管加熱菸,但民團主張「雙禁」,各黨團委員也有各自版本,經過前3次協商後,各方立場漸漸擬出共識,其中最重要2項共識包括「加熱菸載具不廣告、不宣傳」、「20歲以下禁止購買加熱菸載具」,但昨傍晚傳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礙於美方壓力,出手要求衛福部、綠委退回到政院版本,讓我國開放加熱菸,美國菸商將迎來上千億營收。
衛環委員會召委、國民黨立委林為洲昨晚於臉書發文指出,『「菸害防制法」修法超大型翻車現場,歷經4次朝野協商,慢慢取得四黨及國健署共識,將加熱菸載具納管,不得宣傳廣告,未滿20歲不得購買,國健署還擬出條文版本,沒想到高層一聲令,通通推翻,不管了,原來之前的討論協商,都只是演戲過場,高啊!民進黨的委員及衛福部國健署,演得也太像了。』
林為洲昨晚接受記者電訪表示,先前已經過4次協商且擬出結論。像是「紙菸管制加嚴」各方皆有共識,例如於不得抽菸場所抽菸之行為人加重罰則、擴大禁菸場所如校園等;另外「電子煙」禁止各黨也有共識,因電子煙難以確認其焦油、內容物成分,加上是許多年輕人入門煙款,未來禁止後將有法可管,包括禁止販售、禁止吸食。
爭議最大是新型菸品「加熱菸」,行政院版草案過去以「納管」一詞、堅持要開放進口加熱菸,拒菸團體則希望「禁止」。林為洲表示,加熱菸分成煙彈(菸草柱)及載具,煙彈本身是菸,與紙菸成分相同,因此法條內已有規定;問題在於加熱菸的吸食器「載具」,政院版沒有明文管理加熱菸載具,未來菸商恐大肆廣告、陳列看板賣載具,甚至贈送載具,鼓勵、引誘更多人甚至年輕人吸加熱菸。
因此在第3次協商最後,各黨團針對加熱菸「載具」2點共識是「可以販售但不能廣告」、「20歲以下不可購買」,如同菸品於便利商店、機場免稅店等可以購買,但不可以廣告宣傳,將載具與菸品一同管理。林為洲表示,「載具」就是用來抽加熱菸,如果不納管「買載具回家當玩具嗎?」,而上周除了在場委員都同意,包括次長王必勝等也同意上述2點共識,因此約定於今日上午第4次協商,並要求國健署將載具管理納入條文中,並於昨日中午12點前將更新版送至委員辦公室。
「昨天遲遲等不到更新條文,傍晚國健署說柯總召(柯建銘)不同意納管!」林為洲直言,如果有處理好,整部法案不用再院長協商、也不用表決,就會通過了,沒想到國健署沒在規定時間內提出更新版條文,還稱是柯總召的意思,稱委員上周協商結果「不算數」,他氣憤說「前面3次都白協商嗎?委員都在演戲嗎?」
已在台灣出現的加熱菸品牌「iQOS」、「lil」、「glo」、「Ploom」,據了解此次「菸害防制法」促通過加熱菸最大推手為美商菲利普莫里斯菸草公司,旗下加熱菸品牌「iQOS」早已於各縣市成立專賣店、維修店。目前台灣1年菸品市場達1700億元,未來紙菸衰退,恐怕會有半數近千億市場由加熱菸吃下,還會吸引更多第一次抽菸、原抽電子煙轉換加熱菸的族群,龐大商機無法想像。
全民抽大煙的日子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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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ctopamine wrote:
進口??
你確定本島沒有種植??
搞不好,某一天突然開放?
然後有綠綠馬上投產??
有喔!
台灣曾經有四大菸區,
在1959年之前,
最大的菸區是台中大甲溪流域,
後來因為淹大水,才往南移,
之後則是以高屏地區為最大種植,
比方美濃、高樹、里港等地,都以菸樓為地方特色。
此外花蓮也有種植,全台有四間菸葉廠,在處理菸葉的薰蒸加工,
然後台北松菸、屏東內埔菸廠,則負責捲菸。
1987年政府開放菸品進口之前,菸葉出口是台灣很重要的一項產業,
1987年開放進口後,就慢慢沒落。
2002年開始收掉花蓮屏東跟嘉義,2017年全面停止菸葉契作、收掉台中菸葉廠。
目前台灣沒有自己種植菸葉,以及加工菸葉,
都是直接買進口菸絲進行調配捲菸。
但,台灣是適合種植菸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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