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告就是認了吧? 三年磨一劍 KMT徐巧芯控DPP許淑華是薪水小偷

這應該沒免責權

許淑華若不提告 只刷嘴皮子 那就是認了吧 ?

趕快告死徐巧芯阿....

我要看到血流成河.........
告的話 就有好戲看了
不告的話 不知死的會是誰 ?
昨天看徐巧芯直播,應該是她要去告發許淑華

我綠共我驕傲
mourningtw
沒去沒問題,但是簽名沒開會有問題
nwcs
簽名沒開會沒有問題,但是,簽名沒開會卻有領出席費,就可能會有問題
也沒做什麼犯法的事,只是當了議員卻常沒去議會。

這樣還不夠嚴重....若是這樣,就是瀆職了...

這樣選上立委意義何在? 光領納稅人的錢?

果然有甚麼樣的選民,就有甚麼樣的民代....慘
垃圾不分顏色
之前有案例,簽到卻沒出席算是詐領出席費,谷歌一下,案例不只一個
這就是專業~~

要打就不要鄉愿,不要鏡頭前扭打,鏡頭後搭肩

國民黨就是要有這樣戰力的人

真打~~咬上不鬆口
淑華快告,現在法院是冥盡黨開的,妳快告,不然等政黨輪替後就會變了,嘿!嘿!嘿!
沒去開會還是簽名沒開會,這2個都沒有問題,但是,簽了名沒開會,事後卻有領出席費,就可能會有問題

這個癥結在,議員去市議會開會,是其中一項最重要的業務,只要請假,那大家都沒話說,因為你可能真的有事無法出席。

但是,簽了名沒開會,頂多就是花個幾分鐘,照黨意投票之後就離開,事後卻有領出席費,而且長達20幾次,別跟我說這是無心之失,這已經表明這就是有意識的慣犯了。

議會開議簽個名、投完票就不見人影,先不講是否有虧議員監督市政的職守,淪為政黨不問是非的打手,這種鑽法律漏洞,簽個名就想領人民納稅錢的行為,是不是該想一下,這種人品,是否適合進入國會殿堂,幫人民立法 ?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