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致中確定要入獄!犯洗錢罪判刑1年定讞!

前總統陳水扁兒子,現任高雄市議員陳致中及妻子黃睿靚被控涉嫌在南港展覽館弊案、桃園龍潭購地弊案中,隱匿不法所得,透過海外帳戶洗錢部分,高等法院更二審日前判決陳致中1年有期徒刑、黃睿靚10月有期徒刑緩刑4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陳致中確定將入獄服刑,並啟動防逃機制。

扁家4大弊案纏訟17年,高等法院更二審2022年7月間,國務機要費部分因已除罪化,判決陳水扁及妻子吳淑珍免訴,不過吳淑珍和兒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涉及的桃園龍潭購地弊案、南港展覽館案洗錢部分,吳淑珍被判刑2年,陳致中被判刑1年,併科罰金150萬元;黃睿靚被判刑10月、緩刑4年,併科金100萬元,需向公庫支付100萬元。3人皆上訴。

最高法院判決吳淑珍違反洗錢防制法案件有罪部分撤銷,發回高等法院,陳致中、黃睿靚之上訴則予以駁回。

最高法院認為,綜合高雄長庚醫院診斷證明書所載吳淑珍之病情,及原審審理期間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之變化,吳淑珍於原審是否有因診斷證明書所載疾病而不能到庭情形,尚非無疑。

原審未審酌吳淑珍病況特殊,並查明釐清有無正當理由,逕行一造辯論判決,訴訟程序已有可議,並有判決理由不備及調查未盡之違法。因此吳淑珍上訴有理,有罪部分撤銷發回。

至於陳致中、黃睿靚部分,最高法院認為,原審認定2人有共同掩飾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重大犯罪所得之洗錢行為,且有主觀犯意,已詳述其理由,也不違背經驗與論理法則。陳致中夫妻認為沒有證據證明2人的認罪自白為事實等語,並非合法第三審上訴理由。

另陳致中夫妻主張全案未為協商判決,2人的認罪答辯不得作為證據等部分。最高法院認為2人的認罪表示並非在協商程序過程所為之陳述,因此沒有刑事訴訟法規定之適用。

且原審之量刑並未逾越減輕其刑之幅度。陳致中夫上訴指應經3次減刑至2分之1,乃指原審僅得於有期徒刑10月又15日以下之範圍內為科刑裁量,係有誤會,自無可採。因此2人之上訴均予以駁回。

根據高等法院更二審判決,吳淑珍被控收受龍潭購地、南港展覽館案的賄款後,指示扁家友人蔡銘哲將錢匯入海外帳戶,再以人頭帳戶將部分款項匯回台灣。另有款項則指示陳致中、黃睿靚2人匯入另開的海外帳戶。

雖然吳淑珍否認犯行,陳致中夫妻也強調僅是聽從吳淑珍指示到銀行開戶,但蔡銘哲坦承犯行,且陳致中夫妻在一審時坦承洗錢,加上吳淑珍在龍潭購地、南港展覽館案中已判刑確定,因此認定吳淑珍等人犯洗錢罪,依法判刑。
姑且不論判決如何
這麼簡單的案子也要查十幾年
可見國家養這些瞻前顧後,畏首畏尾,滿腦袋政治考量的司法人員有多悲哀
普通百姓在這些爛官面前有如芻狗
真是國家民族之大不幸
祕雕
[吃驚]🙏🙏
市議員剛選上,不知還能不能當
國民黨全力動員反罷免大成功,不管花蓮民眾死活
大家都故意放過陳幸妤,她默默在南部大買豪宅,這絕對不是夫妻都醫生可以買的起的,會不會像懸疑小說裡面的劇情,其實幕後黑手就是大舌頭的陳幸妤?
Kevin567
這種會自爆的,不可能是黑手啦。[笑到噴淚]
今年第一個比較療愈的新聞

陳家目前唯一有合法所得的就只有她

所有房產也都是掛她名下

五號阿龍 wrote:
幕後黑手就是大舌頭的陳幸妤
被判刑,是否即失去議員資格
敗點 wrote:
前總統陳水扁兒子,現...(恕刪)

陳水扁父子先後入獄。
可是,貪污的錢根本沒有吐出來,關出來還是好野人
敗點 wrote:
前總統陳水扁兒子,現...(恕刪)

陳水扁父子先後入獄。
女婿趙建銘,親家趙玉柱,也是先後入獄!
貪 貪 貪.........
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
過期無效
趙家會不會說交到壞朋友 被親家帶壞 本來當醫師當得好好的 [笑]
不知道抖手漏尿練好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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